杂历
任官制度。明朝定以监生往各衙署历事制度。往各部掌写本之事,或随同御史出巡。往各司写本者,户部十名,礼部十八名,兵部二十名,刑部十四名,工部八名,都察院十四名,大理寺、通政司各四名,随御史出巡者四十二名,俱以一年为限,期满上选。
任官制度。明朝定以监生往各衙署历事制度。往各部掌写本之事,或随同御史出巡。往各司写本者,户部十名,礼部十八名,兵部二十名,刑部十四名,工部八名,都察院十四名,大理寺、通政司各四名,随御史出巡者四十二名,俱以一年为限,期满上选。
大理卿别称。洪迈《容斋四笔》卷一五《官称别名》: “唐人好以它名标榜官称”,“大理卿为棘卿”。指大理寺卿。宋代王谠《唐语林八》:“凡言九寺,皆曰棘卿。《周礼》三槐九棘……皆三公九卿之位也,唐世惟大理得
女官名。北魏置。视四品。见《魏书·皇后列传》。
官名。春秋时齐国置。掌监管渔业。或收取渔税。《左传·襄公二十五年》: “申、蒯,侍渔者。”杜预注: “侍渔,监取鱼之官。”梁履绳补注: “齐擅鱼盐之利,侍鱼之官盖监收鱼税者。”
即“太子内直备身”。
官名。唐朝左右卫所领内府翊卫一府次官之一,置一员,正五品上,与右郎将同为本府中郎将副贰。
官名。隋朝太子典书坊内厩长官,置二员,掌东宫车舆之事。官名。唐代太子内坊局的属官中有内厩尉,掌车乘。见《新唐书·百官二·太子内坊局》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地官府民部中大夫属官,每乡设一人,掌本乡事务,下设乡正上士、乡正中士以佐其职。领州长上士、州长中士等官属。正四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
元朝地方监察官署合称。世祖至元十四年(1277),设江南行御史台,下设江北淮东、淮西江北、山南湖北、浙东海右、江南浙西、江东建康、江西湖东、岭北湖南八道提刑按察司。
宋朝官场用语。①指文臣之官资。②指文职官员。文官的泛称。宋代李心传《建炎以来系年要录》建炎元年十二月甲子卫敏疏:“后族戚里不得任文资,恐挠法而干政也。”
服饰名。亦称一眼花翎。清朝官员所戴花翎之一。即孔雀羽尾端为一眼者。依例内大臣、一二三四等侍卫,前锋、护军各统领、参领、前锋侍卫,诸王府长史,散骑郎,二等护卫,均可戴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