六六字典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本官阶

本官阶

官员叙迁之阶。宋初官员系衔往往以散官、本官与差遣并列,散官沿袭唐制,是表示官员品阶的。但唐末高级散官往往为低级武官所得,故自五代以来,散官已无足轻重。本官指官员所担任的正官,但宋初某一机构的官员并不主管本部门事务,而差遣才是官员们实际担任的职务。本官只有以特旨指定其管理本部门事务,才成为本部门的实际长官,管理本部门事务实质上就是该官员的差遣。因此,本官已成为官阶高低的主要标志,成为官员升迁之阶,故可称之为本官阶。文官本官阶分为京朝官与选人两类,京朝官自太师至诸寺监主簿,秘书省校书郎、正字,分为四十二阶;选人自两使职官至判司簿尉,分为七阶。武官本官阶则自节度使至三班借职,分为二十七阶。元丰改制后恢复唐制,台省寺监之官各还其本职,成为职事官,仍以散官定官员的品阶,本官阶之制废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布政使司参议

    官名。明制,布政使之下有左、右参议,秩从四品,与左、右参政共同分司诸道,掌督粮、督册、分守。清初沿置,乾隆十八年(公元1753年)裁撤。参见“道员”。

  • ① 担任公职之人的总称。《礼记·王制》: “论定,然后官之。”孔颖达疏: “其诸侯以下,三公至士,总而言之,皆谓之官。”② 官署简称。《礼记·曲礼下》: “在官言官,在府言府。”郑玄注: “官谓校图文

  • 乌台使君

    指廉访使,是对廉访使的美称。元代迺贤《金台集一·赋鹦鹉送偰世南廉使之南海》诗:“乌台使君午梦醒,隔簾细雨春冥冥。”参看清代梁章钜《称谓录·按察使·乌台使君》。

  • 赎罪处

    清刑部所属机构。无额定职官,由尚书酌派郎中、员外郎、主事数人,在本处办事,掌赎罪事务。凡赎罪案件,均须开列所犯案情,具奏批准后,将应缴银数行文通知户部,令依限期缴纳完毕。

  • 北京留司御史台

    官署名。宋仁宗庆历七年(1047),置于北京(今河北大名)留守司,设管勾一人,以少卿充任。掌拜表行香,纠举违失。属吏有令史、知班、驱使官、书吏各一人。

  • 北中郎将

    官名。东汉末年所置四中郎将之一,帅师征伐,时以卢植任之。魏晋南北朝沿置,地位重要,多有较固定的辖区和治所。西晋时多镇邺,东晋及南朝常兼徐、兖等州刺史,或持节,都督徐、兖、幽、并等州军事,银印青绶。南朝

  • 门下书吏

    吏名。晋朝置,为骠骑将军以下及诸大将军不开府非持节者、三品将军秩中二千石者之属吏。

  • 郡西曹掾

    郡纲纪吏。东晋与南朝郡府均置功曹,如汉魏之制。而《八琼室金石补正》九《建宁太守爨宝子碑》独无功曹而有西曹,是西曹为功曹的异称。《宋书·百官志下》说:“郡官略如公府,无东西曹,有功曹史,主选举。”也说明

  • 强行削除官吏禄阶或没收其家财。

  • 大都警巡院

    官署名。又称大都南城警巡院,设于元成宗大德九年(1305)十一月,隶大都路都总管府。秩正六品。置达鲁花赤、警巡使各一员,副使二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