朝考
清朝科举制度。即对新科进士再进行的一次殿廷考试,专为选庶吉士而设。始于雍正元年(1723)癸卯科。五年,经内阁会议后,成为定制。殿试后,集诸进士于保和殿再行考试,用论、诏、奏议、诗四题。由皇帝特派大臣阅卷,并按考试成绩,结合殿试及复试之名次,由皇帝分别决定应授何种官职。最优者,选为翰林院庶吉士,其余分别录用为主事、中书、知县等。
1、天子、诸侯、大夫考察其属下官吏的政绩叫朝考。见《国语·鲁语下》。
2、科举考试时,新科进士经礼部试、殿试合格后,由皇帝特派大臣再次考试叫朝考。
清朝科举制度。即对新科进士再进行的一次殿廷考试,专为选庶吉士而设。始于雍正元年(1723)癸卯科。五年,经内阁会议后,成为定制。殿试后,集诸进士于保和殿再行考试,用论、诏、奏议、诗四题。由皇帝特派大臣阅卷,并按考试成绩,结合殿试及复试之名次,由皇帝分别决定应授何种官职。最优者,选为翰林院庶吉士,其余分别录用为主事、中书、知县等。
1、天子、诸侯、大夫考察其属下官吏的政绩叫朝考。见《国语·鲁语下》。
2、科举考试时,新科进士经礼部试、殿试合格后,由皇帝特派大臣再次考试叫朝考。
巡按使公署的内部机构,北洋政府置,见“巡按使公署”。
宋朝中央禁军高级将领统称。包括殿前都指挥使、副都指挥使,马军都指挥使、副都指挥使,殿前、马军、步军都虞候,捧日、天武四厢都指挥使,龙、神卫四厢都指挥使。初不入品序,徽宗政和四年(1114)始定其品位。
官署名。南京临时政府始置商务司,属外交部,置司长、佥事、主事、录事等员。北洋政府改称通商司,依照民国元年(公元1913年)官制,其职掌为:一、开埠、设领事,通商、行船;二、保护在外侨民工商;三、路、矿
①指隋、唐、五代、宋之尚书省左、右司。因其分辖六部诸司事务,故名。② 明朝都指挥使司之简称。③官名。清朝绿营军官,武职正四品。位于参将、游击之下,守备之上。与参将、游击相同,可充营所领兵官,掌防汛军政
官名。辽朝置,为南面官。加官,无实职。在左神威军上将军下。
①官吏治事之所统称。《汉书·何并传》: “令骑奴还至寺门。”颜师古注:“诸官曹之所,通呼为寺。”②九卿治事之所的专称。《左传·隐公七年》: “发弊于公卿。”杜预注: “诣公府卿寺。”孔颖达疏: “自汉
官署名。明初于各省置,掌一方军政。洪武八年(1375)俱改为都指挥使司或行都指挥使司。
官名。又作“大攻尹”。春秋战国曾、楚、赵等国设此官,主管手工、铸造业的工官之长。战国赵兵器《七年相邦阳安君剑铭》背面刻有“大工尹”职名。参见“大攻尹”。
官名。北魏置,属中书学,由中书学生中选器业优者任之。不仅在中书学中讲释经义,还可入宫为皇太子讲授经义。选任标准很高,有时皇帝亦亲自参加选用讨论。任在中书教学博士下。学官名。协助中书教授博士执教中书学。
官署名。宋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置,属枢密院,掌行调发军,迁补殿侍、选亲事官等事务。宋枢密院属吏办事诸房之一。掌办军队调发,湖北路边防及京东、京西、江准、广南东路吏卒,迁补殿侍,选亲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