暴室局丞
官名。北齐置。参见“暴室局”。
官名。北齐置。参见“暴室局”。
官名。见“司玉下大夫”。
官署名。金朝置。掌中都商业交易税务。设使、副使、都监等官,秩正八品、正九品、从九品。下设司吏四人,公使十人。官署名,金朝置。掌从实办课以佐国用。其官有使一员,正八品。副使一员,正九品。都监一员,从九品
官署名。清末置于产盐省份,商人有贩盐之特权者,运盐到埠头,由掣验局令其抽签,以定发售之先后,故有此名。
军队主帅。《晋书·谢安传附谢玄上疏》: “复命臣荷戈前驱,董司戎首。”
官名。即“武库清吏司员外郎”。
官名。明清工部宝源局之职官。明朝设大使一人,正九品。掌局事。清朝置二人,正九品,由本部笔帖式内保送。掌理库藏。官名,清朝置。宝源局是工部所属的铸钱机关,掌铸铜钱。其长官称“鼓铸”,由工部右侍郎兼任,局
官库名。宋朝置,隶太常寺,掌收储大乐祭器,设专知官一人,库子二人。
官署名。清末海军部所属之机构。宣统二年(1910)改原筹办海军事务处第二司设。旋併入海军部。掌管造船舰,检校器械,兼司军港工程。辖制造、建筑、器械三科。置司长一人掌司事,下设科长三人,科员八人,录事四
官名。大理寺次官。北齐始置,员一人,四品。隋朝沿置,正四品上; 炀帝大业三年(607)以后加一员,改从三品,寻废。唐高宗永徽六年(655)复置一员,中宗神龙元年(705)加一员,从四品上;高宗龙朔二年
公人名。宋初置,见“散从官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