普通司郎中
官名。清末学部普通司长官。光绪三十二年 (1906) 设,二人,正五品。掌司事。
官名。清末学部普通司长官。光绪三十二年 (1906) 设,二人,正五品。掌司事。
官名。南朝梁置。武帝天监七年(508)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四班,拟伏波将军等号,大通三年(529)定制后,班阶略提高,改拟光烈将军等号。
官名。西汉置,《史记·仓公列传》记齐国有北宫司空,为主后宫罪人之宫。
满语官名。武职。汉译为“委署参领”。
参见“山金司”。
商代前期王室的基本军事组织。见“族军”。
官名。北魏、东魏置。掌管京城宫殿营建事务。一说为营构都将省称。李遵自尚书度支郎迁此。见《魏书·李顺传》、《李灵传》。
①公文制度。唐朝敕书皆用黄纸,下两省议决,凡有更改,再以黄纸贴之,故名。宋朝奏状、札子皆用白纸,有意所未尽,别以黄纸书写附贴于后,亦名。明崇祯时 (1628—1644) 由官员本人摘取奏疏要点,书于黄
代行诏狱亭部之职。诏狱亭部,掌审理冤枉、原轻系,休囚徒。亭:评审、处理。《后汉书·孝灵帝纪》:“使侍御史行诏狱亭部,理冤枉,原轻系,休囚徒。”
清代县衙内部分房之一,设经承以管理之。仅在大兴、宛平二县设置。
官名。同“右一护军府护军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