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北魏置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七品下,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改为七品上。可作为起家官。武官名。南朝宋置,为加官、散官性质的将军,,秩八品。北魏亦置,用以褒赏勋庸,秩从七品上。
官名。清朝新疆回部官员之一,掌管税务之事。伊犁、阿克苏、喀什噶尔各设一人,六品; 乌什设一人,七品。
见“十飙将军”。
州的等级之一。唐制为七等州的第二等,宋制为八等州的第二等。参见“望”。
官署名。即侍卫亲军马军都指挥使司。
官名。南朝梁置。武帝天监七年(508)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一班,拟前锋将军等号,为最低的一班。大通三年(529)定制后,仍拟前锋将军等号。
中央政治委员会所设专门委员会之一。见“中国国民党中央政治委员会”。
官名。唐宪宗元和八年(813)以天威军隶左、右神策军后置二员,位马军大将军下,从五品。
清朝荐擢官吏之方式。京外大员推荐有才能之人或叙录有功劳之官员,奏请以某项官职任用或赐与某项荣典,其章疏交吏部等衙门审议者,称为明保。如有特殊才能奏请破格录用者,一般交军机处存记,于适当之时提请任命,称
官名。即“湖广清吏司郎中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