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署名。清朝特置管理蒙古事务之机构。崇德元年(1636)置,以承政为主官,又设参政等官佐之。崇德三年(1638)以蒙古部落尽来归附,改置理藩院,遂废。官署名。清初置,见“理藩院”。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时期各省农业专管机构,名称各有不同,川、康、黔、粤、陕、甘、湘、鄂、晋、豫、浙、绥各省均于建设厅内设农业改进所,桂省于建设厅内设农业管理处。广东农业改进所后与森林局合并为农林局。云南
官名。元至元七年(公元1270年)置甸皮局,十四年(公元1277年)定秩为正七品,二十一年(公元1284年)改隶大都留守司。掌岁办熟红甸羊皮二千余件。设大使一人为主官,管匠三十余户。
见“外物料库”。官库名。宋置,见“外物料库”。
郡分职吏名。晋置,掌参议军事。见《集古录跋尾》所引《司马整碑阴》。
军队指挥机关。北洋政府改清末新军的标为团,其指挥机关为团本部。主官有团长(上、中校)一人,下设团副(中、少校) 二人, 副官(上、中尉)一人,旗官(中、少尉)一人, 军士六人, 军官相当官十人,军士相
官名。清末各省咨议局成员。宣统元年(1909)依《各省咨议局章程》,采复选制产生。数额按各省取进学额百分之五并参酌漕粮数确定,多者(顺直)一百四十人,少者(新疆)三十人。掌参与咨议局职权内议案的提出,
《周礼》地方行政区划名。一百家为一酂。《周礼地官·遂人》: “五家为邻、五邻为里,四里为酂”。
官名。北魏置,属中书省,参议朝政、礼仪、刑狱,选用博学之士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五品中,二十三年改定职令,未见此职。官名。北魏置,五品中,掌议论。见《魏书·官氏志》。
即“可敦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