擢用
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。即任用官员之方法。指不拘流品,越等破格任用贤才之例。凡经博学宏词、经济特科、考廉方正等特科选拔,以及会推、保举荐擢之人才,均属此例。
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。即任用官员之方法。指不拘流品,越等破格任用贤才之例。凡经博学宏词、经济特科、考廉方正等特科选拔,以及会推、保举荐擢之人才,均属此例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秋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掌禁止民众互相杀伤。《周礼·秋官》: “禁杀戮,下士二人,史一人,徒十有二人”,“掌司斩杀戮者。凡伤人见血而不以告者,攘狱者,遏讼者,以告而诛之”。
官名。辽置,见“钱帛司”。
官署名。秩正三品,隶上都留守司。设于元仁宗延祐三年(1315)。掌守护察罕脑儿 (今河北张北县囫囵淖)行宫(又称西凉亭)及行营供办之事。置达鲁花赤、总管、同知、副总管各一员。官署名,元仁宗延祐二年(公
汉朝举荐科目。被举荐任用者,掌纠正审判之弊端错案。《汉书·平帝纪》:“(元始二年)冬,中二千石举治狱平,岁一人。”注:“李奇曰:吏治狱平端也。”
官署名。清朝内阁所属机构。雍正八年(1730)设。掌稽察各部院及八旗办理奉旨特交之事,按时汇奏。同时,负责稽察修书各馆的“课程”。长官为管理大臣,无定员,于满、汉大学士、尚书、左都御史内特简兼充。其下
官名。①相传为西周天子执政三官之一。《礼记·王制》: “百官各以其成,质以三官。大司徒、大司马、大司空以百官之成质于天子。”②春秋战国宋、楚、齐、邾等国掌管军政的高级官员。常省称“司马”。宋国初为大夫
骁雄、骁桀、骁猛、骁烈、骁武、骁勇、骁锐、骁名、骁胜、骁迅等十号将军的合称。南朝梁武帝普通六年(525)置,定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十八班; 陈改为拟六品,比秩千石。十位带“骁”字的杂号将军名的合称,南北
明制,派御史巡按地方,其职任有七,称为巡按七察。其内容为:“雪冤狱,清军役、正官风、劾官奸、清属吏、正法犯、肃盗匪。
官名。南齐置,州郡属官。职掌伴送离任长官至其他任所或京师,多由长官亲信担任。
宦官的别称。原意指为君主所宠信的宦官。其后常用以指所有的宦官。帝王所宠信的宦官。《史记·李将军列传》:“匈奴大入上郡,天子使中贵人从广勒习兵击匈奴。中贵人将骑数十纵,见匈奴三人,与战。三人还射,伤中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