六六字典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提点刑狱公事

提点刑狱公事

官名。即提点刑狱,简称“提刑”或“宪”。北宋太祖开宝五年(972),遣常参官分往诸路,相度田土苗稼,点检采访公事。九年,复遣朝臣至江南道采访。太宗端拱元年(988),改于诸路转运司置提点刑狱,掌本路司法、刑狱,审问囚徒,复查冤案,凡难决疑案与盗窃犯逃而不获者,上奏朝廷,并监察所部官吏,举廉能劾违法。后自置官署,称提点刑狱司,简称提刑司、宪司。淳化四年(993)罢。真宗景德四年(1007)复置,以武臣为副职。天禧四年(1020)加劝农使,不久改提点刑狱劝农使,以武臣为副使。仁宗天圣六年(1028)复罢,八年又置,后又罢。明道二年(1033)再置。神宗熙宁二年(1069),令皆用文臣。南宋初复参用武臣,孝宗以后又专用文臣。


官名。宋置,又称“提点刑狱”,掌所部狱讼而平其曲直,兼举刺官吏。详“提点刑狱”条。见《宋史·职官七·提点刑狱公事》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鬯人

    官名。一说为周朝置。掌祭祀时供应鬯酒。《周礼·春官》: “鬯人,下士二人,府一人,史一人,徒八人”,掌共秬鬯而饰之”,“凡王之齐事,共其秬鬯。凡王吊临,共介鬯”。贾公彦疏: “饰者,设巾也。”官名。《

  • 卫公

    周朝后代姬常的封号。光武刘秀建武二年,封周朝后代姬常为周承休公,建武十三年又改封为卫公,位在三公上(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)。参看“三公”条。

  • 司郊上士、中士、下士

    官名。北周置司郊上士,正三命;司郊中士,正二命;司郊下士,正一命。掌郊祀之事,属春官府典祀中大夫。《周书·孝闵帝纪》:“元年(公元557年)春正月辛丑,即天王位,柴燎告天。壬寅,祠圆丘。……癸卯,祠方

  • 劝农谒者

    官名。梁武帝天监中置,位视殿中御史。旋因其扰民而罢。后代不设。《南史·列传》第五十四称:“罗研字深微,少有才辩,元起平蜀,辟为主簿,后为信安令,故事置劝农谒者,围桑度田,劳扰百姓,研请除其弊,帝(梁武

  • 五等伯

    爵名。南朝宋“伯”爵等级之一,不食封。见《南齐书·沈文季传》。

  • 广盈库

    官署名。明朝置,隶工部。设大使一人,从九品,副使二人。嘉靖中革去副使。收存抄没违禁物、 礼部开送外国进来罗纻绫䌷及工部退回缎匹。官库名。明置。掌黄红等色平罗熟绢、玄色等色杭纱及青细绵布,

  • 京畿统管

    官名。太平天国后期设置,见“统管”。

  • 右小武伯上士

    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夏官府右武伯中大夫属官,佐右武伯中大夫、右小武伯下大夫掌本司事务。北周武帝建德二年(573),省六府诸司中大夫,以下大夫为长官,遂成为右武伯司次官。宣帝即位,

  • 主客司员外郎

    参见“主客员外郎”、“主客清吏司员外郎”。

  • 三省枢密院激赏酒库

    见“三省枢密院激赏库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