六六字典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提刑按察使司

提刑按察使司

见“按察司”。


官署名。明置,其官有使、副使、佥事等。使掌一省刑名按劾之事,纠官邪,戢奸暴,平狱讼,雪冤抑,以振扬风纪,澄清吏治。副使、佥事掌分道巡察。其兵备、提学、抚民、巡海、清军、驿传、水利、屯田、招练、监军、备专事置;并分员巡备京畿。清沿明制,使掌振扬风纪,澄清吏治;所到之处,检查囚徒档案,看有无冤屈及不当之处;兼掌全省驿传;三年大比任监试官,大计充考察官,秋审任主稿官。知事掌勘察刑名,司狱掌检察系囚,经历司照磨所掌视藩署。见《明史·职官四·提刑按察使司》、《清史稿·职官三·提刑按察使司按察使》,参看“大计”条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行诸路金玉人匠总管府

    官署名。又称杭州路金玉总管府。元朝置,秩从三品,为诸路金玉人匠总管府分衙,世祖至元十七年(1280)设于杭州。置达鲁花赤、总管、同知、副总管各一员。

  • 户部榷关

    官署名。又称户部分司。明、清户部所属之税关。明宣德四年(1429)置,于河西务、临清、淮安、扬州、九江、浒墅、北新等处设关收钞,或征船料,或征货税,称为钞关。户部派遣本部司官管关,钞关所征税钞直解户部

  • 都巡检

    见“巡检”。官名。见“巡检司”。

  • 总办章京

    官名。清末总理衙门章京之一种。咸丰十一年(1861)设。满、汉各二人。掌承发、庶务之总,综理文书、收支、庶务等事; 分配各股工作,监督各股人员办事;起草章奏;随王大臣办理交涉,担任记录;稽核各种经费收

  • 赞公

    县丞别称。洪迈《容斋四笔》卷一五《官称别名》: “唐人好以它名标榜官称”,“县令曰明府,丞曰赞府、赞公”。

  • 扈从军

    元代宿卫军在皇帝出行时扈从,称为扈从军。参见“宿卫军”。

  • 三门白波提举辇运司

    见“辇运司”。

  • 阿儿浑卫

    即“西域卫亲军都指挥使司”。

  • 股长

    官名。清末军咨府等中央机构中设。为各股之长官,六、七品不等,分管各股事。如果咨府所属测地局下设三角、地形、制图三股,各设股长一员,由军咨府第四厅各科科长兼充。官名。为股的主官。见“股”。

  • 主书干

    官名。北魏置,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九品上。官名。北魏置,九品上,其职不详。见《魏书·官氏志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