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魏对归附其政权者的最高待遇。主动降附或立有功勋者,初来时一般享受这种待遇,包括房屋,生活资料等。以后再酌情安排官职。见《魏书·房法寿传》。
官名。金于尚药局置果子都监、同监,掌给受进御果子,员额各一人。
依照民国二年(公元1913年)一月九日北洋政府公布的《文官任用法草案》规定,简任官须具有下列各项资格之一始得任用:一、现任或曾任三等荐任文官,但教官、技术官和依特别任用法任用的不在此限;二曾任简任文官
宋朝吏部尚书左、右选与侍郎左、右选总称。北宋前期,以审官东院、审官西院、流内铨、三班院分治选事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铨注之事皆归吏部,改审官东院为尚书左选,流内铨为侍郎左选,主管文选;
村自治组织的监察机关。北洋政府时期,山西省于民国十一年(公元1922年)实行“村自治”,村自治组织的监察机关为监察委员会,设监察委员五至七人,其主要职务为清查村财政及举发执行村务人员的弊端。
官署名。清末新设检察机构。分为不同级别,有总检察厅、高等检察厅、检察厅等。负责对同级审判厅管辖条件的检察事宜。详见“总检察厅”、“京师高等检察厅”、“京师内外城地方检察厅”、“地方检察厅”等。官署名。
官名,辽朝置,为北院属官,佐北院枢密使掌兵机武铨群牧之政,凡契丹军马皆属之。见《辽史·百官志》,参看“知枢密院事”条。
官名。负责防卫。南北朝时诸王有防阁将军,以保护王和王府的安全。唐朝也有此官。见《旧唐书·职官二·户部》、《资治通鉴》宋泰豫三年注,齐建武元年注。唐代配备给官员的服役人员。《通典·职官十七》说:“凡京司
官名。隋炀帝大业三年 (607) 置,为十二卫大将军之一,置一员,正三品,总其府事,并统诸鹰扬府。唐初沿置,高祖武德五年 (622) 改右领军卫大将军。
官名。见“左右骁骑率上士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