六六字典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扬州都部从事

扬州都部从事

官名。汉魏时司隶校尉属官有都官从事,察中都官。西晋置都部从事,职如都官从事。东晋与南朝的扬州刺史,其职如西晋的司隶校尉,亦置扬州都部从事。《宋书·沈攸之传》说:“晋世,京邑二岸,扬州旧置都部从事,分掌两县非违。永初以后罢省。孝建三年(公元456年)复置其职,攸之掌北岸,会稽孔璨掌南岸。”《南史·宋孝武帝纪》记大明元年(公元457年)“九月,建康、秣陵二县各置都官从事,司水火劫盗。”上述记载,虽然“都部”“都官”不同,其实是一回事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巷伯中士、下士

    官名。《周礼》天官之属有寺人,员额五人,在王的正内,为宫中近侍之官,掌王的内人及女官的戒令。北周依《周礼》置巷伯中士,正二命;巷伯下士,正一命。属天官府司内上士。

  • 中黄门令

    官名。领中黄门等宦者。始见于十六国后燕时。《晋书·慕容德载记》: 慕容宝“遣其中黄门令赵思召慕容钟来迎”。隶属不详。北魏例由宦者担任,属长秋卿,有丞一人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四品中,二十三年

  • 亭寺

    官署名,汉朝亭的办事机关称亭寺。《后汉书·孝质帝纪》:“丹阳贼陸宫等围城,烧亭寺,丹阳太守击破之。”其后,南朝宋等沿置。《宋书·明帝纪》泰始四年九月诏曰:“自今凡窃执官仗,拒战逻司,或攻剽亭寺,及害吏

  • 县长任用资格

    依照国民党政府于民国二十二年(公元1933年)六月二日修正公布的《县长任用法》的规定,作为荐任公务员的县长,除必须有三十周岁以上的年龄资格外,并须具备下列资格之一始能充任:一、依法经过县长考试及格者;

  • 同考官

    明清乡试、会试中协同主考或总裁阅卷官之统称。乡试同考官,明朝定制四人,由保举中选,多用科甲,兼用教职。清朝多用科甲出身之属官。会试同考官,明初定八人,其后渐多。翰林、京官并用,由部科简任。清朝沿之。因

  • 嬖臣

    受君主帝王宠爱的大臣。《史记·项羽本纪》:“张耳,嬖臣也,先下河南,迎楚河上。”

  • 世兵制

    一种兵民分离、兵家子弟世代为兵的制度。此制形成于汉末及三国时期。秦汉时期实行征兵制,至东汉末年由于战争濒仍,人民流离,征兵制遭到破坏,募兵兴起。募兵原无固定对象,但应募之后,兵役就落在这一部分应募者的

  • 补阙

    官名。唐武则天垂拱元年 (685) 置,左、右各二员,分隶门下、中书两省,掌供奉讽谏,天授二年(691)各增为五人,后至六人。从七品上,为士人清选。宋太宗端拱元年 (988) 改左、右司谏,南宋孝宗淳

  • 实官

    有实际职务的官职。对虚衔而言。

  • 廷撩

    县纲纪吏名。县的官署在汉代称为县廷,廷掾的“廷”,即指县廷而言。廷掾之职,相当于郡的五官掾,亦有迳以五官掾为称者。《隶续》卷三《建平县碑》有郫五官掾范功平。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说:县