总管旗务八大臣
见“八大臣”①。
见“八大臣”①。
官名。北洋政府置,为税务处的副长官。见“税务处”。
官名。清朝职官之一种,即尚未实授之笔帖式。所设机构,亦有额定人数。
官署名。民国二十年置,设在各省区,属财政部,掌管征收统税。设局长、副局长各一人。下设四课,分掌局务。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属外交部。依照国民党政府于民国二十年(公元1931年)二月二十一日修正公布的《外交部组织法》规定,掌理关于亚洲各国及苏联的下列事项:一、政治交涉事项;二、军事之外交事项;三、侨
海关工务部营造科洋员,地位次于营造司。见“工务部”。
官名。明置为行人司副长官,左、右各一人,从七品,协司正掌司事。
官名。北齐于王国置斋帅四人,掌铺设洒扫之事。
爵名,汉置。侯为秦汉二十等爵的最高一级。《汉书·武帝纪》:“归义越侯严为戈船将军,出零陵,下离水。”
官名。即比部员外郎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(670)复;玄宗天宝十一载(752)改,肃宗至德二载(757)复名比部员外郎。
科举制科之一。清代设置,属于儒学类科目。乾隆十四年(公元1749年)谕饬大学士、九卿、督抚,公举能潜心经学、老成敦厚、纯朴淹通之士,不拘进士、举人、诸生及退休闲废人员,均可推荐。至十六年 (公元17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