总知宿卫事
官名。辽朝置。北面官。宿卫司官员,在总宿卫事下。
官名。辽朝置。北面官。宿卫司官员,在总宿卫事下。
①官制用语。唐太宗贞观(627—649)故事:除拜京常参官及外官五品以上,中书门下皆立簿书记其课绩、功赏,以为迁授之资,谓之具员; 安史乱后,此法遂废,德宗建中三年(782)后复振。五代后唐因之。②泛
① 官署名。春秋时鲁国置。负责民众教化。《左传·哀公三年》: “夏五月辛卯,司铎火。”章炳麟《春秋左传读》:“司铎,盖官署之在宫城中者也。”② 官名。春秋鲁置。掌教化。《左传·昭公十三年》“司铎射怀锦
官名。北魏置。指在正员之外添授的谏议大夫。前废帝普泰元年(531),诏此职得俸而不给力,老合外选者,依常格,其未老欲外选者,听解此职。朔望入朝,若正员有缺,随才进补。
武官名。五代时后周设置,属殿前司,统一指挥铁骑军左右厢与控鹤军左右厢的军事。石守信在后周时曾任此职。
(1)军中佐官名。清末设于新军,掌军中医疗事务。军一级设总军医官,镇一级设正军医官,标一级设副军医官。(2)海军同等官。北洋政府设置,有一、二、三等军医官,其军阶分别为上尉、中尉、少尉,掌理海军医疗事
官名。北齐置。为州刺史属官,位在典签上。州吏名。北齐置于诸州,见《隋书·百官志中》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《魏书·道武七王列传》:“(元谦)后拜前军将军,征蛮都督。”
官名。南宋高宗绍兴三年(1133)置,以宰相充任,总领修日历之事。
官名。北魏皇子府、王府、公府、将军府、州府僚属,孝文帝太和二十三年(499)定为正四品至正六品上。州府所置者位次长史、司马,高于诸曹参军。初置多员,宣武帝永平二年(509)省并为一员。北齐三师、二大、
即“僚友”。《令簋铭》: “用飨王逆造,用既寮人。”参见“僚友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