御药院勾当官
官名。宋置,为御药院的主官。见“御药院”。
官名。宋置,为御药院的主官。见“御药院”。
杂任职名。唐初置于舟楫署,协助漕正、监漕管理运漕之事。
官署名。宋朝置,掌臣僚及外国进奉礼物之事。初以横行使、副使管勾,神宗元丰五年(1082)改官制,设引进使、副使各二人。徽宗政和二年(1112)改武臣官名,改置知引进事为长官。辽朝属客省,以引进使为长官
(1268) 七月由东川都元帅府改置。设统军使、副统军使等职。十年,改为东川行枢密院。
官名。见“宣抚使司”。
见“催纲官”。
官名。西汉武帝太初元年(前104)改居室丞置,为保宫令副贰,属少府。东汉省。官名,西汉置。汉武帝太初元年改居室为保宫,置令、丞。丞为保宫副长官,佐令掌宫室管理及保宫狱。参看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少府》
满语官名。汉译为“都统”。详“都统”①。
见“侍卫处”。
唐古特官。清设于前藏,秩五品,属唐古特文官。员额二人,其职掌为管理街道,治理拉萨之藏民,其性质与内地的警察相同。民国时期沿置。
任官术语。清朝官员之实缺,绝大多数由中央政府任命,称“内放”。少数缺位由外省督抚呈请任用,称“外补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