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朝“内阁”之满语音译名。
一种兵民分离、兵家子弟世代为兵的制度。此制形成于汉末及三国时期。秦汉时期实行征兵制,至东汉末年由于战争濒仍,人民流离,征兵制遭到破坏,募兵兴起。募兵原无固定对象,但应募之后,兵役就落在这一部分应募者的
官名。清末法部编置司长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定额三人,正五品,奏补。掌本司事务。
官名。辽朝设,为东京宰相府官员,在左平章政事下。
清代后期的地方武装,相当于前代的乡兵。嘉庆初,白莲教起义,由于当时绿营腐败,清廷曾招募四川、陕西、湖南三省乡勇帮助绿营作战。
县门下吏名。汉置,掌阎下文书,见《隶续》一九《尉氏令郑季宣碑阴》.又《隶释》九《繁阳令杨君碑阴》有门下佐一人,列于门下吏之下,小吏之上,当即门下书佐之职。晋代亦有县门下书佐,见《晋
官署名。南宋初年,始置于四川,为宣抚处置使司措置财赋。高宗绍兴六年(1136),又置于镇江,以户部侍郎为长官,掌屯驻江淮诸军钱粮。同年,鄂州亦置,以户部郎官领之,掌岳飞军钱粮。十一年,收诸帅之兵改为御
相对于小号、杂号将军而言,用以称地位重要的名号将军,各朝所包含的将军名号不同。参见“将军”。指常设的高级将军,除负责军事外,还参予朝政,如汉朝的大将军、车骑将军、骠骑将军、卫将军等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
官署名。元文宗天历元年(1328),建大兴龙普明寺于海南,置规运提点所,秩正四品,设官六员。二年,拨隶隆祥总管府。三年,改为都司,仍正四品。掌营造出纳钱粮之事。置达鲁花赤、司令、大使、副使各一员。
官名。北魏置,见“帐内都督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