①官署名。(1)西魏、北周秋官府简称。(2)唐武则天光宅元年(684)至中宗神龙元年(705)刑部改名。后代即沿用以称刑部或其首长。(3) 太平天国吏、户、礼、兵、刑、工六部,以天、地、春、夏、秋、冬
官名。宋有此加官,散官无职事;而地位高于正职。见《宋史·职官九·检校官》。
见“行营都部署”。
太平天国所设百工衙之一,主雕刻木印和书籍。
官署名。北魏初设。《魏书·宿石传》:“(宿沓干) 迁给事,兼领工曹。”其后废。北宋徽宗崇宁三年 (1104) 改定开封府所属六曹,又置,掌京府工程劳作之事。大观二年 (1108),天下州郡依开封府例置
宫中女官名。南朝宋明帝定后宫百官时置五品。
见“苑副”。
官名。元置,见“王府府尉”。
官名。南诏官,大府主将。
官署名。辽朝置。北面官,掌倒塌岭西路牲畜饲养蕃息之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