御仗幢主
见“御仗五职”。
见“御仗五职”。
官员升赏的方式之一。历代多有此制,如《明史记事本末》卷二八记明宣德八年(公元1433年)“赐宴温州何渊于廷,以招隐诗赐之。”
官名,汉朝置,低于黄门郎一级的宦官。《后汉书·百官志三》:“小黄门(郎),六百石,宦者,无员。掌侍左右,受尚书事,上在内宫,关通中外,及中宫已下众事。”
官名,汉置,为刺史佐吏,掌文书等。《汉书·朱博传》:“(博)迁冀州刺史,博本武吏,不更文法,及为刺史行部,吏民数百人遮道自言,官寺尽满。从事白请且留此县录见诸自言者,事毕乃发,欲以观试博……后博徐问,
西夏语官名。西夏置,职掌不详。《宋史·夏国传下》记元丰八年(公元1085年)三月神宗崩,七月,夏国“遣丁拏嵬名谟铎、副使吕则陈聿精等来奠慰。”丁拏为嵬名谟铎的官称。《续资治通鉴长编》卷一五四“庆历五年
参见“从事中郎”。官名,即从事中郎。北周末年避杨忠讳,改从事中郎为从事内郎,其职事详见“从事中郎”条。
官名。明太祖洪武二十二年(1389)于殿庭仪礼司置左、右各二人,正九品,佐司正、司副掌司事。三十年改殿庭仪礼司为鸿胪寺,遂罢。
即“小计部下大夫”的省称。
官署名。置于元世祖中统四年(1263)。秩从六品,设大使、副使各一员。掌酿造御用细酒。至元十五年(1278),升为从五品。后隶宣徽院,设提点、大使各一员,副使二员。
官名。又称“监临官”。科举考试中乡试之监考官。总摄考场事务,除主考、同考官外,考场办事人员均归其委派、监督。明制,各省乡试皆由中央委派巡按御史充任。清制,顺天乡试用满、汉各一人,汉员以府尹充,满员以其
明朝设置于京师顺天府的税务部门。凡四: 正阳门外、正阳门、张家湾、芦沟桥,掌商业税及财产税的征课。各设大使一人,以九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