六六字典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律例馆

律例馆

官署名。清朝刑部所属机构。顺治二年(1645)始设。特简王大臣为总裁,以各部院通习法律者十八人为提调、纂修等官。乾隆七年(1742)改隶刑部。设总裁无定员,以刑部尚书、侍郎兼充,提调官一人,纂修官四人,以本部司员充任,收掌官四人,翻译官四人,誊录官六人,以本部笔帖式充任。掌修明法令,刊定条式,随时审订,以诏有司。每经五年汇辑编排,称小修; 每十年则重编新格,增减补删,定为宪典,颁行全国,称大修。此外,刑部各司案件有应驳者及应更正者,均交该馆复核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裁。


官署名,清置,属刑部,掌修订法令条式。《清史稿·职官一·刑部》:“律例官,由尚书或侍郎充总裁。提调一人、纂修四人(司员兼充)、校对四人、收掌二人、翻译、謄録各四人(司员及笔贴式充)。掌修条例。五年汇辑为小修,十年重编为大修。”

猜你喜欢

  • 司法部

    官署名。民国置,为中央行政官署之一;掌理司法审判、司法行政、官吏惩戒、行政审判、监狱及保护等事。设总长一人,综理部务;次长一人,辅佐总长处理事务。所属有总务厅,及刑事,民事、监狱三司。国民政府成立后,

  • 抚治道

    官名。明朝于陕西设有抚治商洛道,专理安抚流民等事,为本省布、按两司佐官参政、参议、副使、佥事的分道之职,以其中一人担任。专职道员名。明代在陕西置抚治商洛道,湖广又有抚民、抚苗道,以按察司副使或佥事任其

  • 永福财用所

    官署名。元朝置,隶崇祥总管府,秩从七品。掌大承华普庆寺颜料诸物出纳。原设诸物库、永积仓,文宗天历二年(1329)合为财用所。设提领、大使、副使各一员。

  • 县兼理司法行政长官

    自战国实行郡县制度起,县的行政长官自来都兼理司法,一县钱粮的收入和审案的好坏,是衡量一个县行政长官的政绩的主要标志。战国时西门豹为邺令,根治了为河伯娶妇的陋习,就是巧妙地行使了县令的审判权。自汉至南北

  • 微行

    帝王和高级官员隐匿身份外出。《史记·范睢蔡泽列传》:“范睢闻之,为微行,敝衣闲步之邸,见须贾。”《史记·秦始皇本纪》:“微行咸阳。”

  • 司赋上士、中士

    官名。《周礼》地官之属有闾师中士二人,掌理土地赋役等事。北周地官府载师中大夫所属有司赋上士,正三命;司赋中士,正二命。《隋书·食货志》说:“司赋掌功赋之政令。凡人自十八以至六十有四,与轻癃(指半身不遂

  • 同勾当转运事

    官名。宋置,见“转运使”。

  • 总领中丞司事

    即“总知中丞司事”。

  • 指射

    官制用语。宋朝差遣法之一。四川、两广、福建、湖南等八路文、武臣差遣,中原之人多不愿就任,因许本路及北方诸路在选官员随意选定窠阙,称八路官员“指射差遣法”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后,吏部四选

  • 武骑常侍

    官名。西汉置为加官,亦称常侍武骑,皇帝近侍护卫之一,多以郎官为之,车驾游猎,常侍左右。《史记·李将军列传》: “用善骑射,杀首虏多,为汉中郎。广从弟蔡亦为郎,皆为武骑常侍,秩八百石。”一说秩六百石。东