弘文馆馆主
官名。唐武则天垂拱(685—688)以后,以宰相兼领弘文馆馆务,号馆主。
弘文馆自垂拱以后皆令宰相兼管,号为馆主。常令给事中一人判馆事 以处理日常事务。
官名。唐武则天垂拱(685—688)以后,以宰相兼领弘文馆馆务,号馆主。
弘文馆自垂拱以后皆令宰相兼管,号为馆主。常令给事中一人判馆事 以处理日常事务。
官名。明朝于各王府典仪所分置,各一人,从九品,佐典仪正掌陈仪式。嘉靖四十四年 (1565)革。
官名。南朝梁置,隶太子左、右卫率,为东宫侍从武官。多为起家官。北齐亦置。
官名。北齐置。为左、右卫府直突属官,负责舆驾出入之侍卫。从六品上。武官名。北齐置,为左右卫府的直突属官,秩从六品上,掌警卫宫廷。
官名。南朝梁置,掌山阴狱。武帝天监七年(508) 定为三品勋位,属流外官,地位很低。
见“备身五职”。
官名。北周置。《隋书·于仲文传》:“及宣帝嗣位,(于玺)转右勋曹中大夫。”正五命。
官署名。管理佛教事务之机构。明洪武十五年(1382)始设于各县,掌钤束一县之僧人。长官为僧会。清沿明制未改。唐、明、清在县设立的掌管僧众佛事的机关。《清史稿·职官三》:“府僧纲司都纲、副都纲,州僧正司
宋朝学校三舍之第三等。神宗熙宁元年(1068),太学外舍招生一百人,为太学非正式学生。四年,行三舍法,始为太学正式学生。五年,限招七百人,官给食钱。元丰二年(1079),增至二千人。哲宗元符二年(10
官名。宋徽宗政和二年 (1112) 重定武臣及内侍阶官名,改客省使、宣庆使置,从五品。金朝为内侍阶官,正六品上。官名。宋置,详“中侍大夫”条。
官名合称。即隋炀帝大业(605—617)初所置东夷、南蛮、西戎、北狄四方使者,各一人,掌其方国及互市事; 每使者皆置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