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署名。 西夏置。 西夏语音“力罗”。 中等司。
宋朝吏部尚书左、右选与侍郎左、右选总称。北宋前期,以审官东院、审官西院、流内铨、三班院分治选事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铨注之事皆归吏部,改审官东院为尚书左选,流内铨为侍郎左选,主管文选;
选举科目。始于汉文帝前二年 (前178),虽非岁举,但两汉诸帝屡颁诏令诸侯王、公卿守相察举,常与方正、文学、能直言极谏者连称,也称贤良文学、贤良方正。三国亦置,非常制。西晋初有之,亦视为制科,因未规定
广州国民政府北迁武汉后的通称。随着北伐战争的胜利发展,设于广州的国民政府决定迁都武汉。为了及时处理有关政治、军事和外交等紧急事宜,在民国十五年(公元1926年)十二月十二日便已先行到达武汉的国民党中央
明制,巡抚巡察地方时有六种职任,称为巡怃六察。其内容为:清吏治、惩盗贼、肃边政、恤灾黎、进耆老、便人民。
官名。春秋战国置。掌捕鱼。《淮南子·时顺训》高诱注: “渔人,掌渔官。”
参见“厅”。地方行政单位名。清代在新开发的地区设厅,其长官称同知或通判,有的属府,有的直属于省,直属省的厅,称直隶厅。直隶厅除奉天凤凰、四川叙永外,皆无属县,而直隶州有属县。参看《清朝续文献通考·职官
尧舜时主一方诸侯的伯长。《尚书·虞书·尧典》: “帝曰:‘咨,四岳’”,“岳曰:‘异哉,试可乃已’”。孔安国传: “分掌四岳之诸侯”。
选官制度。汉朝皇帝常常将经义及政事方面的问题书之于策,召纳臣民应对,谓之策问,为当时选拔人才常用考试方法之一。
官名。北齐置。参见“暴室局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