币制局提调
官名。清末度支部币制局长官。宣统二年(1910)设。一人,正三品,由本部左、右丞兼充。掌提挈全局事务。
官名。清末度支部币制局长官。宣统二年(1910)设。一人,正三品,由本部左、右丞兼充。掌提挈全局事务。
官名。供奉内廷之医官。①隋朝门下省尚药局置四人,正七品上。亦称“侍御医”。炀帝大业三年(607)随局改属内殿省。唐朝殿中省尚药局置四人,从六品上,掌供奉诊候。参见“侍御医”。② 明清太医院医官。明初设
官名。北魏明元帝泰常二年 (417)置,与天部、地部、东部、南部、北部大人并称为六部大人,皆以诸公为之,共同处理国家日常政务。下置三属官。太武帝复建尚书省后罢。
官署名。北洋政府置于陆军部,其职掌如下:一、军马监和牧场的管理;二、军马的供给、喂养、保存和征发;三、改良马种和购买军马;四、铁蹄术的教育;五、军牧人员的教育、考绩、补充。
官名。辽置,为南枢密院的副长官。见“南枢密院”。
官名。清末内阁印铸局、陆军部、海军部、农工商部等中央机构之属官。各有专长,分别掌治专门职业。如印铸局艺师专办印铸事务。又农工商部艺师分为一、二等,分别为正六品、正七品。
散阶称号。明朝置,为文职从七品之升授。清朝沿置,为文职从七品之封赠。
官署名。宋朝初年置,分东、西二务,掌烧制砖瓦以供营缮之用。真宗景德四年(1007)废东、西二务,止于河阴置务,于京城置受纳场。大中祥符二年(1009),复置东窑务,以诸司使副及三班使臣三人监领; 改受
殿即宫殿为皇帝起居、理政之处。殿省指皇宫中诸官署,如尚书、中书等。汉、晋皆然。
官名,西汉丞相府和东汉三公府及郡国皆置,为决曹长官,掌罪法事,秩皆三百石。《后汉书·百官一·太尉》:“掾史属二十四人。本注曰:《汉旧注》东西曹掾比四百石,余掾比三百石,属比二百石……决曹主罪法事。”《
官名。北齐置,为左龙署次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