左清道卫
官署名。即太子左清道率府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太子左虞候率府置,中宗神龙元年(705)复改左虞候率府,玄宗开元(713—741)初定置为左清道率府。
官署名。即太子左清道率府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太子左虞候率府置,中宗神龙元年(705)复改左虞候率府,玄宗开元(713—741)初定置为左清道率府。
内职掌名。唐置,属司天台,掌击漏钟,与典鼓合置三百五十人。太子率更寺亦置十二人。
宋代称京朝官递迁之法为转官,与选人递迁之法称循资相对应。
官名。周设此官,掌马厩之政。《周礼·夏官·廋人》:“廋人,掌十有二闲之政,教以阜马佚特,教駣攻驹,及祭马祖,祭闲之先牧,及执驹散马耳。”一厩为一闲。
官名。元置,属侍正府,见该条。
官场用语。清制,凡公文由两人以上联合署名者称“会衔”。
官名。明初户部北平部、刑部北平部均置,各一人,从五品,协郎中掌本属部之事。参见“北平部”。
官名。元奎章阁学士院所属,员额二人,掌为蒙古贵族子弟讲授经学。
官署名。隋炀帝大业三年 (607) 于都水监置。唐太宗贞观六年 (632) 沿置,设令一人,掌舟楫、漕运,高宗上元二年 (675) 置丞二人,掌运漕隐失。玄宗开元二十六年(738)罢。宋初犹存空名,神
官名。东汉置。隶少府所属掖庭令,员一人,秩三百石,以宦者任之。官名,东汉置,掖庭丞分左右,共佐令行职事,参看“掖廷”、“掖庭令”条。
官制用语。又称削籍、落籍。宋朝学制和官制中的一项规定。太学生严重违犯学规,或请长假满一年,即予除籍。官员犯某些罪过,以除籍为处分,降为平民。文武官因故亡没者,例皆除籍。(1)指官员开除名籍,为官员处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