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左司

官署名。① 初为尚书都省办事机构。隋、唐、五代皆置,隋朝有郎一员,唐朝有郎中、员外郎各一员,为尚书左丞副贰,掌监督管理吏部、户部、礼部十二司政务。北宋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后,监管吏部、户部、礼部、奏钞房、班簿房事务,亦有郎中、员外郎各一员。辽朝沿置。金朝掌本司奏事,总察吏、户、礼三部受事付事,兼带修注官,回避其间记述之事,有郎中、员外郎各一员。元朝并尚书省入中书省,遂改隶中书省,世祖至元十五年(1278)置,掌吏礼房南吏、北吏、贴黄、保举、礼、时政记、封赠、牌印、好事九科,知除房资品、常选、台院选、见阙选、别里哥选五科,户杂房定俸、衣装、羊马、置计、田土、太府监、会总七科,科粮房海运、儹运、边远、赈济、事故、军匠六科,银钞房钞法、课程二科,应办房饮膳、草料二科,有郎中、员外郎各二员。元末朱元璋中书省置,有郎中、员外郎; 明洪武十三年(1380)随中书省罢。②大理寺所统官署。明洪武十四年(1381)复置勘磨司,分左、右,有司丞、司副各一员,二十年罢; 建文(1399—1402)初改大理左寺为左司,置都评事、副都评事、都典簿等; 永乐(1403—1424)初复名左寺。③清朝宗人府,盛京礼、兵、刑、工四部均置,分见各条。


官署名,隋朝唐朝宋朝的尚书省皆有此官。尚书省六部,每部左右四司,共二十四司,分掌六部事务。其主官为郎中、员外郎。《通典·职官四·尚书省》:“尚书省都堂居中,左右分司。都堂之东,有吏部、户部、礼部三行,每行四司,右司统之。凡二十四司,分曹共理。”《宋史·职官一》:“左司郎中、右司郎中、左司员外郎、右司员外郎,各一人,掌受付六曹之事,而举正文书之稽失,分治省事:左司治吏、户、礼、奏抄、班簿房,右司治兵、刑、工、案抄房,而开拆、制敕、御史。催驱、封樁、印房,则通治之,有稽滞,则以期限举催。”元朝中书省也置左右司,左司掌吏、户、礼三部文牍。其官有郎中二人,正五品;员外郎三人,正六品;都事二人,正七品。见《元史·百官志一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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