六六字典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巡防营

巡防营

清末地方驻防军,亦称巡防队。光绪三十三年 (公元1907年) 因为防军、练军及其他绿营、团练等杂项队伍章制不一,经过挑选,汰弱留强,凡年在二十以上三十五以下,身体强健者,一律按新军编制改为巡防营。每省根据用兵需要,各分若干路(但不得超过五路)。路以中、前、左、右、后或东、西、南、北称之,设统领官,下设帮统官、书记官、会计官、执事官各一人。所辖马、步队各设管带一人,哨官、哨长各三人,书记长一人。以上各员均以绿营将弁兼充。步兵全营额设官、弁、兵、夫三百零一人;马队全营额设官、弁、兵、夫一百八十九人,马一百三十五匹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千牛府

    即千牛卫。《通典·职官十·左右千牛卫》:“大唐贞观中复为左右领左右府,显庆五年始置左右千牛府……后改为左右千牛卫。”

  • 公府理曹

    公府诸曹之一。《左传·昭公十四年》记晋国“叔鱼摄理”,理即掌刑罚之官,由此推之,理曹之职可能亦是掌刑罚。东晋初,晋元帝镇东丞相府置理曹,设理曹参军以掌理曹事。

  • 广州市政厅

    官署名。广州设置市政机关,始于民国七年(公元1918年)的市政公所,置总办、坐办各职,以总揽市政建设。惟其时所办市政,专限于拆卸城墙,规划街道,其他市政无暇顾及。次年九月有改组市政公所为市政厅之议,并

  • 诸路交钞都提举司

    见“交钞提举司”。

  • 两使推官

    节度推官、观察推官合称。皆由朝廷选士人充任。宋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,定为从八品。徽宗崇宁二年 (1103) 重定选人阶官,换文林郎。

  • 銮仪卫前所

    官署名。清朝銮仪卫所属六所之一。顺治十一年 (1654) 设。掌扇炉、瓶盂、星拂、斧钺、静鞭、品级山。置掌印冠军使、掌所事云麾使等官,下设扇手、斧钺二司。

  • 河堤判官

    官名。宋置,《宋史·河渠志》载:“开宝五年(公元972年)诏“自今开封等十七州、府各置河堤判官一员,即以本州通判充。如通判阙员,即以本州官充。咸丰五年(公元1002年)诏缘河官吏虽秩满,须水后受代”。

  • 殿前都指挥使司

    官署名。即殿前司。

  • 保甲司

    见“提举保甲司”。

  • 典狱司邮中

    官名。清末法部典狱司长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定额三人,正五品,奏补。掌本司事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