巡察御史
官名。清代监察御史中有直隶巡察御史,掌巡察所辖地区,顺天、永平、宣化二人;保定、正定、河间二人;顺德、广平、大名二人。见《清史稿·职官二·都察院》。
官名。清代监察御史中有直隶巡察御史,掌巡察所辖地区,顺天、永平、宣化二人;保定、正定、河间二人;顺德、广平、大名二人。见《清史稿·职官二·都察院》。
官名。清朝光绪元年(1875)始设。正二品。初兼驻法、俄、义、比等国大臣。二十八年,始为专使英国大臣。辖二等、三等参赞各一人,二等、三等通译官各一人,一等、二等书记官各一人,商务委员一人,以及驻新加坡
女官名。唐、金都设此官,正八品,掌锦彩丝帛等事。见《新唐书·百官二·宫官》、《金史·百官三·宫人女官》。
原指代理暂任或试充某官职。至清朝,始将署某职作为官名之一种,以表示尚未实授之官职,如署笔帖式、署亲军校等。
官名。十六国北燕置为学官。《晋书·冯跋载记》:“可营建太学,以长乐刘轩、营丘张炽、成周翟崇为博士郎中,简二千石已下子弟年十五已上教之。”
即“噶布什贤章京”。
校人之称。春秋时楚国设置,见《左传·昭公二十七年》:“左司马沈尹戌帅都君子与王马之属以济师。”集解:“王马之属,王之养马官属校人也。”
官名。唐初承隋制以中书门下、尚书三省长官为宰相,又以他官参与其间,太宗时曾有参议朝政、参预朝政等名义,《新唐书·百官志一》说:“其后或曰‘参议得失’、‘参知政事’之类,其名非一,皆宰相职也。”
官名。汉朝置,为郡县属吏,即阁下所属书佐,掌文书缮写。三国沿之。晋朝特进、光禄大夫、卿、司隶校尉、太子二傅、县等皆置,员一人。南朝宋亦置。官名,汉置,又称閤下书佐、门下佐,位在门下掾史下,在小史上,掌
官名。“直武英殿西房中书舍人”之简称。参见“直武英殿西房中书舍人”。
官署名。辽朝北面官署。掌太祖阿保机后九帐皇族之事。设常衮、太师、太保、司空、郎君、知事等官。官署名。辽置,属北面皇族帐官,掌太祖耶律阿保机后九帐皇族之事。以横帐常衮为主官,亦称横帐敞稳;其下设横帐太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