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三国吴领兵武职。《三国志·贺齐传》裴松之注引《会稽典录》: “(贺)景为灭贼校尉,御众严而有恩,兵器精饰,为当时冠绝。”官名,三国吴置,掌领兵作战,其职位低于将军,高于都尉。《三国志·吴书·贺齐
官名。北魏置。为皇帝侍从武官的首领之一,统领募员虎贲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从四品下,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未载。武官名。北魏有募员虎贲,是选拔来的天下勇武之士,主要是鲜卑人,以募员虎贲将军统率之。
官名。见“织室令”。
官名。清末法部职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左、右各一人,正四品,简任。掌总核参议厅事务,并审议各司重要事件。
参见“判录司”。
武臣的差遣职务。五代后唐时置于北都太原,掌理北都治安,协助留守掌防守事务。《资治通鉴·后唐纪四》说:“初,庄宗命吕、郑二内养在晋阳,一监兵,一监仓库,自留守张宪以下皆承应不暇。及邺都有变,又命汾州刺史
官署名。元世祖至元三十一年(1294)由典宝署改立,秩从五品,隶徽政院。成宗元贞元年(1295)升正四品,设官四员。大德十一年(1307)升正三品。置司卿、少卿各四员,丞二员。英宗至治三年(1233)
监狱官名。北洋政府置于新监狱,承典狱长之命,分掌警备、教育、作业、卫生、用度及其他事务。监狱各科科长以看守长兼任。陆军监狱设看守长一至四人,相当于准尉。国民党政府监狱沿置。
官名。北魏前期置。统兵,地位在都将之下。《魏书·周观传》:“(观)以军功进为都副将,镇方中。”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及二十三年职员令皆未载。武官名。北魏诸镇均置都副将,为都大将的副职,亦往往加持节
称霸的王。《孟子·公孙丑上》:“夫子加齐之卿相,得行道焉,虽由此霸王,不异矣。”《史记·赵世家》:“诸侯毕贺,号称霸王。”《史记·项羽本纪》:“项王自立为西楚霸王,王九郡,都彭城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