州军府录事
官名。南朝宋置,《宋书沈·攸之传》载:“攸之在郢州,州从事辄与府录事鞭。攸之免从事官,而更鞭录事五十。谓人曰:“州官鞭府职,诚非体要;由小人凌侮士大夫。”由此可知州军府录事地位甚为卑下,当亦属閤内之职,与录事参军不同。北齐州军府置统府录事与箱录事,见“隋书·百官志中》。
官名。南朝宋置,《宋书沈·攸之传》载:“攸之在郢州,州从事辄与府录事鞭。攸之免从事官,而更鞭录事五十。谓人曰:“州官鞭府职,诚非体要;由小人凌侮士大夫。”由此可知州军府录事地位甚为卑下,当亦属閤内之职,与录事参军不同。北齐州军府置统府录事与箱录事,见“隋书·百官志中》。
官署名。即内侍省,唐武则天垂拱元年(685)改,中宗神龙元年(705)复名内侍省。官署名。唐光宅元年(公元684年)改内侍省为司宫台,神龙元年(公元705年)复旧。
“司徒”尊称。《尚书大传》:“天子三公,一曰司徒公,一曰司马公,一曰司空公。”参见“司徒”。官名,即司徒。《尚书·大传》:“天子三公,一曰司徒公,一曰司马公,一曰司空公。”《后汉书·百官一》:“司徒,
见“都史”。
①古代高级军职名,位在诸将上。②北宋无品武阶官名,位殿侍下、军将上。徽宗政和 (1111—1118) 后,改名进武副尉。③大将军省称。将军名号,凡将军皆掌征伐。1、古代将军名,地位在诸将上。《史记·淮
官名统称。北宋前期以称太子中允、太子赞善大夫、太子中舍、太子洗马。
官名。明太祖朱元璋在建立明朝前置太医监,掌医疗之事,设监丞一职,正六品,佐少监掌监事。吴元年(1367)改监为院,遂罢。
散官名号。明洪武十年 (1377) 置,以授光禄司监事中庖人出身者。三十年改司为寺,官制仍旧。
官吏和官署泛称。古代设官分职,各有专司,故称。《牧簋铭》:“命汝辟百寮、有司事。”《汉书·文帝纪》:“有司请令县道,人八十已上,赐米人月一石、肉二十斤、酒五斗。”《晋书·石崇传》:“有司承旨奏(石)统
官名。即左伯、右伯。春秋时齐国置。司空属官,掌治道路。《管子·轻重戊》:“ (齐桓公) 令谓左右伯沐涂树之枝。”《管子集校》引张佩纶云:“《周礼》‘宫伯’,注:‘伯,长也’。《国语》‘司空视塗’,韦注
官名。隋高祖开皇二年(582) 始置,为宫廷女官,掌导引中宫,视从九品。炀帝改从五品,为尚宫局长官,二人。下设司正、司言、司簿、司闱四司。唐改正五品,并改司正为司记。宋太宗时置,主管司记、司言、司簿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