六六字典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尚食局

尚食局

官署名。①北齐门下省置,总知御膳事,有典御二员,丞、监各四员。隋朝门下省沿置,有典御二员、直长四员、食医四员; 炀帝大业三年(607)改隶殿内省,置奉御二员、直长六员,又有食医员。唐朝殿中省沿置,有奉御二员、直长五员、食医八员,掌储洪,进御膳必辨时禁而先尝; 宴飨百官宾客,则与光禄寺按品秩而供; 高宗龙朔二年(662) 改为奉膳局,咸亨元年(670) 复。宋朝殿中省亦置,掌宫廷膳羞之事,有典御二员、奉御四或六员、监门一、二员,又有膳工; 南宋罢。辽朝殿中司置,以奉御掌之。金朝宣徽院置,有提点、使、副使,掌总知御膳,进食先尝,兼管从官膳食,又有直长一员、都监三员,并统生料、收支二库都监、同监各一员,宣宗元光二年(1223)参用近侍、奉御、奉职。元朝宣徽院沿置,从五品,掌供御膳及出纳油面酥蜜诸物,世祖至元二年(1265)置提点,十一年置生料野物库,隶焉; 二十年省并尚药局归之别置生料库; 定置提点一员、大使一员、副使二员、直长一员。朱元璋吴元年(1367)置,隶宣徽院,明洪武元年(1368)改隶光禄寺。② 隋炀帝内官六局之一,掌进膳先尝,管司膳、司酝、 司药、 司四司, 每司又置典、 掌, 以贰其职,唯司膳、典膳、掌膳各四员,余各二员,又有女使员。唐朝宫官沿置,有尚食二员,掌供膳羞品齐,总司膳、 司酝、 司药、司, 凡进食先尝, 四司、 四典、四掌各二员,又有女史十四员。明朝女官沿置,有尚食二员,掌膳羞品齐之数,凡以饮食进御,则先尝之, 领司四:司膳、 司酝、 司药、 司; 司膳、 典膳、掌膳各四员,余三司、三典、三掌各二员,又有女史十员; 服劳多者,或五六载,得归父母,许听婚嫁; 年高者许归,愿留者听; 现授职者,家给与禄;永乐(1403—1424)以后职尽移于宦官。


官署名。北齐设尚食局,总管皇上膳食诸事;其官有典御二人,丞、监各四人。见《隋书·百官中·门下省》。隋也置尚食局,掌供御膳;其官有奉御二人(正五品),直长六人,还有食医等。见《隋书·百官下·殿内省》。唐沿其制。唐代尚食局掌供皇上膳羞酒醴等;其官有尚食二人(正五品)、司膳二人、司醖二人、司药、司饎等。见《新唐书·百官二·宫官·尚食局》。元代尚食局,秩从五品,掌供御膳及出纳油面酥蜜诸物。见《元史·百官三·尚食局》。明代尚食局,与唐同,掌御膳;尚食官除掌膳羞品齐之数外,还管尝食,凡进御饮食,尚食得先尝之而后进。见《明史·职官三·女官·尚食局》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翰林院典籍

    官名。明制于翰林院中设典籍二人,从八品,掌本院章奏、文移之事,并管理本院图书;有侍书二人,正九品,协助典籍办理事务。

  • 正军械官

    官名。清末新陆军职官。光绪三十年(1904)定新陆军营制,始置。每镇一人,从三品,副参领充,简放。掌考查全镇战具军火等事。

  • 水军督

    官名,三国时吴置,掌帅水军驻防。“晋巴东监军徐胤率水军诣建平……(陆抗令)水军督留虑、镇西将军朱琬拒胤。”见《三国志·吴·陆逊传附陆抗传》。

  • 激赏库

    官署名。宋代设此官署,起初专供军事警奏探报用,后来兼供朝廷和官吏所需用物资。初属御营司,后御营司废,改属枢密院。见《宋史·职官二·三省、枢密院激赏库》。

  • 任子令

    汉朝关于选官的律令。其中规定,凡吏二千石以上任职满三年者,得任其同产(兄弟)若子一人为郎。任子一般为郎官或太子官属。哀帝时下诏废除,旋复。东汉因之,公卿、校尉、尚书均可任子弟为郎或舍人。桓、灵时,宦官

  • 右副都御史

    官名。参见“左副都御史”。官名。明始置,与左副都御史同为都察院的佐官,秩正三品。清沿置,无固定员额,不预都察院事,仅作为巡抚的兼衔,在其辖境内于行政权之外可兼行监察权,以表明其地位之特殊。参见“都察院

  • 乡遂组织

    西周春秋时期国野制下社会的主要结构。西周时在商代“族尹”和“里君”两种不同的行政管理形式的基础上,在王畿和诸侯的封国中划分国野两大区域,国指王城和诸侯的国都,但国也可包括四郊;郊外为野。上层贵族居于城

  • 西台右相

    官名。见“西台”。

  • 左右使人

    官名。即左使人、右使人。内侍宦官。《管子·五行》:“天子出令,命左右使人、内御,御其气,足则发而止。”

  • 大三法司

    清制,凡死刑,先由御史、大理寺官及刑部司官预审,称小三法司。然后由都御史、大理寺卿及刑部尚书、侍郎会审,称大三法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