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署名。明朝刑部河南、山东、山西、陕西、浙江、江西、湖广、广东、广西、四川、福建、云南、贵州十三清吏司的总称。各掌其分省刑名,量其繁简,带管所分直隶府州、在京衙门。司各设郎中一人,正五品,员外郎一人,
吏员名。战国时燕国设置,为守卫边境之吏。《战国策·燕策三》:“张丑为质于燕,燕王欲杀之,走且出境,境吏得丑。”
西汉时匈奴王名。《汉书·卫青霍去病传》:“得单于单桓、酋涂王,及相国、都尉以众降下者二千五百人。”
南朝梁文学侍从之臣入直之处所,设于寿光殿。置司文郎、司义郎、学士等官。亦或令他官入直。《梁书·文学 ·任孝恭传》: “进直寿光省,为司文侍郎。”《陆云公传》: “召兼尚书仪曹郎,顷之即真,入直寿光省,
海关海事部灯塔科洋员。见“海事部”。
官名,东汉中平元年置,掌领兵征伐。《三国志·吴书·孙坚传》:“(朱)儁表请坚为佐军司马,乡里少年随在下邳者皆愿从。”
参见“提督京营”②。
官属名,汉置,属少府,掌拘禁犯人。有令丞掌其事。后改称保宫。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·少府》:“属官有尚书、符节、太医、太官……居室、甘泉居室……十六官令丞……武帝太初元年更名……居室为保宫,甘泉居室为昆台
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。乃官吏升转资格之一。康熙五十九年(1720)定制,凡内升京堂,外任道府等官,由编修、检讨、郎中授者需历俸二年,由员外郎或主事授者历俸三年,以食俸年限为升转资格,在此基础之上,授职先
周朝称朝廷重臣。《尚书·周书·多方》:“有服在大僚。”孔安国传: “有所服行在大官。”大官。《尚书·周书·多方》:“迪简在王庭,尚尔事,有服在大僚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