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司武大夫
官名。北周置,亦称少司武。武帝宣政元年(578)未置司武上大夫前,佐司武中大夫掌宿卫军事,正四命; 其后则佐司武上大夫掌其事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
官名。北周置,亦称少司武。武帝宣政元年(578)未置司武上大夫前,佐司武中大夫掌宿卫军事,正四命; 其后则佐司武上大夫掌其事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
官名,即河南郡太守,掌治其郡。王莽改无爵位的郡太守为大尹,又改河南大尹为保忠信卿。见《汉书·王莽传中》。
官署名。隋朝置,以监、副监各二人为正、副长官,下设监殿舍人四人。隶东宫门下坊。唐朝沿置,设监二人、副监二人。掌符玺、衣服、伞扇、几案、笔砚、垣墙等。高宗龙朔二年 (662),改监为内直郎、副监为丞。官
明清中央各部郎中、员外郎之统称。
杂任职名。唐置,见“屯主”。
官名。唐置,掌收租、庸、青苗税,即掌钱谷的官员。唐制:中男(十六至二十岁)、丁男(二十一至五十九岁),每人授田一顷,每年交粟二石,叫做租。凡丁,每人每天无偿服役二十日,若不服役,每日交绢三尺,叫做庸。
官名。太平天国后期设置,为朝内六部主管官员的首领。庚申十年十二月二十九日(公元1861年春)《幼主诏旨》以朱兆英为殿前吏部正天官、部官领袖,职同副掌率。
官名。明朝大理寺之职官。隋以后历朝大理寺均设评事一官,至明朝始分左、右,分别隶大理寺左、右二寺,与二寺主官同掌所管刑名案件。明朝左、右评事各设四人,清朝减为各一人,均为正七品。官名,即“左平”,汉宣帝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夏官府驾部中大夫属官,员一人,掌骆驼的饲养及使役,下设典驼下士以佐其职。正二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
官署名。清末陆军部军衡司所属四科之一。光绪三十二年 (1906) 设。掌陆军官佐、军士、军用文官、旗绿防营各员弁,陆军各学堂职员、学生之叙勋、奖赏、恤典、荫袭、世职、请封、加级、记录,以及土司承袭等事
女官名。南朝宋太宗泰始(465—471)中置,佐后宫谷帛治职管理宫中用度,员二人,六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