定差
宋代授予官员差遣的方式之一。全称“八路定差法”。宋制, 四川、两广、福建等八路州县的文武官员的差遣,许本路及北方诸路在选官员随意选定窠阙,然后由本路的安抚、制置、转运等司按照定差阙,分四季集注差遣,每季第一个月上旬公布阙榜,第二个月选人赴司注授,第三个月准备定差文状保明,申报吏部,由吏部审核后颁发官告。
宋代授予官员差遣的方式之一。全称“八路定差法”。宋制, 四川、两广、福建等八路州县的文武官员的差遣,许本路及北方诸路在选官员随意选定窠阙,然后由本路的安抚、制置、转运等司按照定差阙,分四季集注差遣,每季第一个月上旬公布阙榜,第二个月选人赴司注授,第三个月准备定差文状保明,申报吏部,由吏部审核后颁发官告。
使职名。唐懿宗咸通九年(868)以司农寺丞薛琼,可赞善大夫,充滁庐寿州招召乡兵使,临时征召兵源。
官名。汉武帝元狩五年初置丞相司直,掌佐丞相举不法。哀帝元寿二年改丞相为大司徒,司直不变,故丞相司直,即大司徒司直(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》)。光武即位,仍置大司徒司直,建武三年“三月壬寅,以大司徒司直伏
官名,汉置,掌收工税等。详“工官”、“工官令”条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秋官府司要下大夫所属伊耆氏中士佐官,正一命。
明清各朝例开之修书馆。自唐朝始,每一皇帝死后,新皇帝例敕史臣为其纂修实录。明制,帝崩即设馆修实录,视为大典。初以文武臣为监修,后改以勋臣充监修官,以内阁大臣为总裁,翰林院学士充副总裁。纂修官则由内阁于
清制,笔帖式专任部院各衙门的满文书写与翻译等事。康熙六年(公元1667年) 定笔帖式出缺, 俱令考试补授。宗人府、内阁、各部院、八旗都统等衙门、盛京兵部、外省将军、都统、副都统各衙署,均设有笔帖式缺额
官署名。即“旗籍清吏司”。
官名。晋始置中黄藏令,属少府,掌皇室币帛金银诸货物。北齐置黄藏署,有令丞为正副主官,属太府寺,隋沿置黄藏,始为国库之一,黄藏署令丞所掌职务则不详。
官名。北魏置,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四品上,二十三年复次职令,未载。官名。北魏置,四品上,为中谒者主官。见《魏书·官氏志》。
秘书省长官秘书监别称。洪迈《容斋四笔》卷一五《官称别名》: “唐人好以它名标榜官称”,“秘书监为大蓬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