定夺案
官署名。北宋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后,刑部置,掌诉雪除落过名。
官署名。北宋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后,刑部置,掌诉雪除落过名。
官名。清朝末年设清理财政处,各省清理财政正监理官二十人、副监理官二十四人。正监理官给三四品卿衔。见《清史稿·职官六·清理财政处》。官名。为北洋政府财政部派驻中国银行的监察人员。见“中国银行”。
官署名合称,周置,即九个掌财货的官署。《史记·货殖列传》:“其后齐中衰,管子修之,设轻重九府。”注:“《正义》:《管子》云‘轻重’谓钱也。夫治民有轻重之法,周有大府、玉府、内府、外府、泉府、天府、职内
杂任职名。唐置,属公主邑司,员额二人,掌公主家杂务。
官名。东汉中平五年(188)初置,西园八校尉之一。灵帝以小黄门蹇硕任之,统余七校尉。官名,灵帝初置,为西园八校尉之一,掌屯卫兵,是仅次于将军的武官。《后汉书·孝灵帝纪》:“上军校尉蹇硕下狱死。”参看“
官署名。辽朝设于各路,统领本路军兵。设兵马都总管、副都总管等官,通常由诸京留守、府尹等兼任。金朝沿置,设都总管、同知都总管、副都总管等官,掌统本路兵马甲仗。
官名。清末总检察厅属官。光绪三十三年(1907)设。六人,正五品,奏补。分任本厅检察事宜。
官名。清末新陆军职官。光绪三十年(1904)定新陆军营制,始置。每标一人,正四品,协参领充,奏补。掌督理本标粮饷服装等事,步马标兼管军械。
官名。明清宗人府之职官。分掌皇族属籍、纂修玉牒之事。明洪武二十二年 (1389) 设,左、右各一人,位左、右宗正下,以勋戚大臣兼充,正一品。清顺治九年 (1652) 沿设,左、右各一人。初由贝勒、贝子
即“太子太师”。见“宫衔”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 (556) 仿《周礼》土训置,北周沿置。为地官府师氏中大夫属官,下设土训下士以佐其职。正二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 (581)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