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官邪

春秋时期指官吏贪赃枉法。《左传·桓公二年》: “国家之败,由官邪也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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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京畿南面都督

    官名。北魏末置。《北齐书·慕容俨传》: “孝昌(525—528)中,尔朱荣入洛,授俨京畿南面都督。”

  • 春衣

    官名。北魏置,为后宫女职。孝文帝改定内官时,与女酒、女食等视五品。

  • 官名,为四辅之一。《尚书·大传》:“古者天子必有四邻,前曰疑,后曰丞,左曰辅,右曰弼。”

  • 都书科

    清代文选清吏司的内部机构。掌收发本司应办的交议阁钞折件及京外各项公文。设经承以办理事务。

  • 上林苑丞

    官名,为上林苑令的副贰长官,助令掌苑中禽兽和居民等(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)。参看“上林苑令”条。

  • 判刑部事

    官名。北宋前期置为刑部长官,以御史知杂以上或朝官充任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复以刑部尚书为刑部长官,遂罢。

  • 都主辖支收司

    即“三司都主辖支收司”。

  • 职方司

    官署名。即“职方清吏司”。官署名。(1)隋始置,为兵部四司之一。司的长官隋初称为侍郎,以员外郎为佐官。炀帝时改为郎与承务郎。唐沿置,以郎中、员外郎为正副主官。掌地图、城隍、镇戍、烽候、防人道路的远近及

  • 广西科

    官署名。清朝兵部武选清吏司所属之办事机构。额设经承一人。

  • 御侮校尉

    武散官名。唐宋置,秩均为从八品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