奏事太监
官名。亦称“内奏事太监”,清朝内奏事处中任职之太监。共四人,专司传宣谕旨,行引召对人员,承接题奏事件。
官名。亦称“内奏事太监”,清朝内奏事处中任职之太监。共四人,专司传宣谕旨,行引召对人员,承接题奏事件。
官名。也写作“辩铜令”,辩通辨。汉设此官,属水衡都尉,负责鉴别铜质好坏,为铸钱用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水衡都尉》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地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百家为一族,族师掌一族行政戒令。《周礼·地官》“族师,每族上士一人”,“各掌其族之戒令政事。月吉,则属民而读邦法, 书其孝弟睦有学者。春秋祭酺,
官名。唐置,见“桂坊”。
匈奴官名。屠耆为匈奴语“贤”,汉人因称右贤王。为单于之下最高官职,以单于子弟充任,一般统辖万余骑,居单于西方,最为大国,下置千长、百长、什长、裨小王、相、都尉、当户、且渠等官属,以管理军政事务。十六国
清朝兵部职方清吏司所属之办事机构。额设经承一人。
官名统称。宋徽宗崇宁四年(1105),仿唐制置亲卫、勋卫、翊卫等三卫官,以三卫郎 (后改三卫侍郎)一人为长官,三卫中郎二人为副长官,其下分置三卫博士、三卫主簿,亲卫、勋卫、翊卫郎及中郎。皆以贤德、勋戚
官署名。又称誊录所。宋朝贡举考试掌管誊录试卷的机构。真宗大中祥符八年(1015)始置。举人纳卷后,密封卷头,编写字号,发送誉录院,在宦官监督下,由誊录官指挥数百名书手抄录成副本,再以副本送考官考校定等
官名合称。元朝中书省以右、左丞相各一员,平章政事二员,右、左丞各一员,参政二员,共八员宰执,合称为八府。
官名。隋、唐内官。隋炀帝置二十四员,正五品。唐朝置二十七员,正六品,位才人下、御女上。内命妇名。汉代有保林,隋炀帝时改称宝林,属于女御的一种,为皇帝之妾,员额二十四人,秩正五品。唐制宝林二十七人,秩正
官名。北魏置,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六品上。官名。北魏置,六品上,掌管文书等事。见《魏书·官氏志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