太常寺博士
官名。秦汉的太常博士专掌学术,三国魏始置专掌礼仪的太常博士。北齐以后太常寺博士专掌礼仪。唐制,太常寺博士四人,从七品上。掌礼制,根据功过善恶,给王公及三品以上官议定谥号;朝廷举行大礼时,则辅助太常卿掌导引。历代沿置,至清代始废。
官名。秦汉的太常博士专掌学术,三国魏始置专掌礼仪的太常博士。北齐以后太常寺博士专掌礼仪。唐制,太常寺博士四人,从七品上。掌礼制,根据功过善恶,给王公及三品以上官议定谥号;朝廷举行大礼时,则辅助太常卿掌导引。历代沿置,至清代始废。
官名。见“四帐都详稳司”。
宫名。金置,属卫尉司。员额八十人,为皇后常侍官的一种。
官名。据《明会典》记载,明代于直隶、江南以管河郎中司河帑出纳;山东则以郎中与主事、副使分掌。
官名。明朝设此官,又名提督操江,掌管江防事务。以副佥都御史任之。
官名。明嘉靖二十九年(1550)置,以兵部尚书侍郎或右都御史充任,协掌京营操练之事。万历九年(1581)革。十一年复置。天启(1621—1627)中增一人,后革。崇祯二年(1629)复增一人。
官署名。即“文选清吏司”。官署名。明、清置文选清吏司,属吏部,简称文选司。详见“文选清吏司”条。唐、宋文选属吏部,但未置司。见《新唐书·百官一·吏部》、《宋史·职官三·吏部》、《明史·职官一·吏部》、
官名。北宋前期置,以幕职州县官充任,掌以经术教授学生。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罢。
君主的嫡妻、皇帝的后。《史记·五帝本纪》:“嫘祖黄帝正妃。”注:“《索隐》:黄帝立四妃,象后妃四星。”《汉书·天文志》:“后句四星,末大星正妃,余三星后宫之属也。”
官名。民国时为法院中一庭的长官,其职权为监督一庭事务及分配。有民庭庭长、刑庭庭长、合议庭庭长,多由本庭推事担任,或由院长兼任。
官名。西晋置。《徐夫人菅洛碑》碑额:“晋待诏中郎将徐君夫人菅氏之墓碑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