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理分院
官署名。清末大理院分设机构。宣统二年(1910)颁《法院编制法》,规定距较远或交通不便之省份得于高审厅内设大理分院。次年,大理院奏请于甘肃、四川、云南、广东四省筹设,辖地如总督。未及成立,清亡。
官署名。清末大理院分设机构。宣统二年(1910)颁《法院编制法》,规定距较远或交通不便之省份得于高审厅内设大理分院。次年,大理院奏请于甘肃、四川、云南、广东四省筹设,辖地如总督。未及成立,清亡。
禁军名。后晋置,《五代会要·京城诸军》记后晋天福六年(公元941年)八月改奉德两军为护圣左右军,为禁军中的两军。
未有爵秩的宫女名。明置,《明史·孝纯刘太后传》记其“初入宫为淑女。”
①指官府、朝廷。《史记·范睢蔡泽列传》:“收穰侯之印,使归陶,因使县官给车牛以徙”。②县府官吏统称。《睡虎地秦墓竹简·语书》: “又县课县官,独多犯令而令、丞弗得者,以令、丞闻。”注:课,考核; 县官
现军衔。尉官的最高一级,其职一般为营长。
官名。①官号。《左传·哀公九年》“炎帝为火师。”杜预注: “神农有火瑞,以火名官。”②官名。周朝置。掌火。《国语·周语中》: “火师监燎。”韦昭注: “火师,司火。”官名。古代掌管火事的官。《国语·周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天官府纳言中大夫掌式上士佐官。田仁恭曾以明经任此职。正二命。
官名。清朝道员之一。负责各省学校教育事宜。各省均置,系按察使佥事衔,以各部郎中进士出身者补用。惟直隶设“学督御史”。雍正四年(1726),各省督学改为提督学政。
官名。亦作藉田令。西汉文帝二年(前178)始置,管理籍田之事,隶大司农。籍田即每年春耕前皇帝率群臣在专辟的土地“籍田”上行耕作之礼,以示重视农耕。籍田所获谷物供宗庙祭祀之用。东汉省。西晋武帝泰始十年(
官署名。唐代御史台所属有台院、殿院、察院。宋代有枢密院、宣徽院、翰林学士院等。辽代有北枢密院、南枢密院、北大王院、南大王院等。金代有枢密院、国史院、翰林院、审官院等。元代有枢密院、行枢密院、察院、翰林
官署名。北宋太宗至道元年 (995)置,掌出卖颗盐及煎制皇帝膳食所用盐花。初以都盐院官兼领,真宗大中祥符七年 (1014) 专以使臣二人勾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