外务副大臣
官名。清宣统三年(公元1911年)责任内阁成立时设置,为外务部的副长官。
官名。清宣统三年(公元1911年)责任内阁成立时设置,为外务部的副长官。
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。官缺补授方法之一。指官员补授不用原官缺分,另补别缺授官之例。凡入改班之选授补缺者,皆用此称。参见“改班”。
官名。北宋置,属东班诸司使,多不领本职,仅为武臣迁转之阶。真宗咸平元年(998)定为同七品,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改从七品。徽宗政和二年(1112)废。
州吏名。北魏置,《八琼室金石补正》一八《东魏凝禅寺三级浮图颂碑》列赵郡属吏甚多,有元氏督护一人,位在功曹之下。其职当在督护诸县,如汉代的督邮。
武官名。清置,属前锋营,掌分辖营众,见“前锋营”。
“工部侍郎”省称。
宋朝内侍官名。隶入内内侍省者,位在后苑内品上、入内内品下; 隶内侍省者,位在后苑勾当事内品上、内品下。宦官职名。宋入内内侍省与内侍省均置。
官名。唐朝宰相名号,指以三省长官之外他官行宰相事者。高宗以后渐少,玄宗以后不再用此号。
官制用语。宋朝差遣法之一。四川、两广、福建、湖南等八路文、武臣差遣,中原之人多不愿就任,因许本路及北方诸路在选官员随意选定窠阙,称八路官员“指射差遣法”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后,吏部四选
官名。五代始置,为侍卫亲军步军统兵官之一,位副都指挥使下。宋朝沿置,为三衙军职。一员,徽宗政和四年 (1114) 定其品序在正任防御使之上,从五品。
官署名。北宋置,掌收纳诸路州府买扑场院所收课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