堰官
县特设官名。三国蜀都安县置。《水经注》引《益州纪》说: “江至都安县,堰其右,检其左。诸葛亮以此堰农本,国之所资,以征丁千二百人主护之。有堰官。”
县特设官名。三国蜀都安县置。《水经注》引《益州纪》说: “江至都安县,堰其右,检其左。诸葛亮以此堰农本,国之所资,以征丁千二百人主护之。有堰官。”
官名。《周礼》天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掌理帷幕。《周礼·天官》: “幕人,下士一人,府二人,史二人, 徒四十人”, “掌帷幕幄绶之事。 凡朝觐,会同, 军族, 田役、 祭祀, 共其帷幕
汉朝举士的科目之一。谣言,指民间的讽刺歌谣,即民间舆论,犹今之讽刺性的顺口溜。《后汉书·刘陶传》:“光和五年,诏公卿以谣言举刺史、二千石为民蠹害者。”注:“谣言谓听百姓讽谣善恶而黜陟之也。”
官署名。金朝属太常寺。主管帝后墓地。设令、丞领署事。初由宛平县令、丞兼园陵署令、丞。宣宗贞祐二年(1214)园陵迁大兴县境,遂以大兴县令、丞兼领署事。官署名,金朝置,掌园陵。其官有令、丞,由宛平县令、
官署名,明太祖洪武十五年 (1382) 置锦衣卫,下设镇抚司,掌本卫刑名,兼理军匠,设镇抚二人,从五品。永乐(1403—1424)时置北镇抚司,专治诏狱,乃以旧所设改称南镇抚司,专理军匠。
军事幕职名。宋置,见“参谋官”。
内侍阶官名。金、元朝皆置。金二十五阶之第十五阶,秩正七品下。元十四阶第八阶,从五品。官名。金代内侍官,正七品下,称通御郎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》。
官名。北魏置,为尚书省仪曹长官。《魏书·游明根传》: “假安南将军、仪曹尚书。”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二品中,二十三年改为三品。
官名。北宋陪都应天府行政长官,以郎中以上官充任。府尹阙位时则置。
官名。①掌山泽之利的官员。《左传·昭公二十年》: “薮之薪蒸,虞候守之”。②北朝魏、齐、周皆置。《北齐书·莫多娄贷文传》:“中兴(531—532)初,除伏波将军、武贲中郎将,虞侯大都督”。“子敬显”,
满语官名。汉译为“员外郎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