均调科
官署名。清末陆军部军牧司所属二科之一。光绪三十二年 (1906) 设。掌筹设军马分监,管理旧有牧场,负责陆军各镇马医补充及分监牧场官弁、马医之任用、考核等。置科长、科员、录事。
官署名。清末陆军部军牧司所属二科之一。光绪三十二年 (1906) 设。掌筹设军马分监,管理旧有牧场,负责陆军各镇马医补充及分监牧场官弁、马医之任用、考核等。置科长、科员、录事。
官名。金置,属都水监。掌收支本场物料。分治监物料场官同此。
官名。五代始置,掌臣僚藩属进奉礼物之事。宋朝属横班诸司使。太祖乾德二年(964)令视左庶子。真宗咸平元年(998)定为同六品官,遂成为武臣迁转之阶,无职掌。神宗元丰五年(1082)改官制,改为职事官,
官署名。元代于礼部置左三部照磨所,秩正八品,掌吏、户、礼三部钱谷计帐之事。主官有照磨一人,所属有典吏八人。
官名。辽朝置,为东京军巡院长官。武官名。辽置, 见“东京军巡院”。
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属翼王府,员额二十人,官阶为职同总制。参见“典炮”。
县职员名。北洋政府设于县知事和承审员之下,佐理文书、记录等事务。
群吏,百官。《国语·周语上》: “王乃使司徒咸戒公卿、百吏。”1、泛指胥吏(小官)。《史记·夏本纪》:“俊乂在官,百吏肃谨。”2、泛指百官。《国语·周语上》:“王乃使司徒咸戒公卿、百吏、庶民。”
官署名。管理佛教事务之机构。元朝始设于各州,掌理僧尼词讼。凡遇僧尼与百姓发生词讼,则与地方官府共同处理。长官为僧正。武宗至大四年(1311)二月,仁宗登极,下令罢各级僧司衙门,遂废。明洪武十五年(13
廷臣议事制度。明朝凡有大政及推举文武大臣,内阁会同五军都督府、六部、都察院、六科给事中计议,然后具本奏闻,由皇帝裁决。
宋朝巡检与县尉合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