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史院修撰兼知院事
官名。宋元祐六年(公元1091年)置,掌修国史兼管国史院院务。见“国史院”。
官名。宋元祐六年(公元1091年)置,掌修国史兼管国史院院务。见“国史院”。
民国时,处理公共事务的地方称公所,如处理市政的称市政公所,处理区(县以下的行政区划)事务的称区公所(即区政府),村镇处理公众事务的称村公所、镇公所等。公所,即“政府”的意思。
官名。北齐置,为三京县令之一、参见“邺县令”。
官署名。清朝内阁及吏部、礼部、兵部等中央各部院卿寺衙门所属办事机构。内阁设有满本房与汉本房。满本房掌校阅满文题本,收发、进呈与收藏实录等事; 汉本房掌收发通本与翻译满文等事。设满汉侍读学士、侍读、中书
县的等级之一。东汉时分县的等级为大、次、小三等;东晋时间亦采用此制。参见“大县”。
官署名。明洪武时于各王府置仪卫司,掌侍卫仪仗。建文(1399—1402)时改称仪仗司。成祖初复旧制。详见“仪卫司”。
官署名。唐武则天垂拱二年 (686),来俊臣为左台御史中丞,召集无赖数百人,令其告事,共为罗织。载初元年 (689)于丽景门别置推事院,作大枷凡十号。专令来俊臣推勘,亦号新开门。入新开门者,百不存一。
官名。汉朝置,隶光禄勋属官谒者仆射。秩比三百石。掌宾赞受事,及上章报向。凡谒者,初为灌谒者,满岁即为给事谒者。官名,东汉置,又称灌谒者郎中,属光禄勋,俸比三百石,掌宾赞受事,及上章报问,并掌吊将、大夫
阶官名。金朝太医二十五阶之第二十一阶,秩从八品下。元十五阶之第十一阶,秩从七品。官名,也是官阶名。金朝的太医官,自从四品始,以下分为(二)十五阶。从八品下,称医正郎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》。
官名。南朝梁置。武帝天监七年(508)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十四班,拟轻车将军等号,大通三年(529)定制后,仍拟轻车将军等号。
官名。北齐置,属太常寺,员二人。官名。北齐太常寺置博士之外,又有八书博士二人,《隋书·百官志中》仅记其官名,未注明职掌。北魏传世碑文其字体为八分体,可能八书博士是缮写碑文的博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