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抚
抚东、抚西、抚南、抚北将军的合称。详见各条。
抚东、抚西、抚南、抚北将军的合称。详见各条。
官署名。元朝置,秩从五品,隶诸路金玉人匠总管府,设于世祖至元十五年(1278),置提举、同提举、副提举各一员。
官名。十六国前秦置,十六国西秦、南朝梁及北魏亦置。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职员令中未载,太和二十三年复次职令,定为四品。梁武帝天监七年(508)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十七班,拟镇兵将军
官署名。清末京师侦查机关。光绪三十一年 (1905) 于巡警部设。专司探访、侦缉奸宄,凡行踪诡密、潜谋不轨、来历不明、形迹可疑者,均需进行探查。置监督一人,辖中、左、右三路局。三十二年,改隶民政部。宣
官署名。即“户部交阯清吏司”。
①金朝科举第二级考试。凡乡试及格者可参加府试,原分六处,后增至十处。府试中选才能参加会试。元废。②清朝童生取得生员资格的第二级考试。凡经县试录取的童生可参加所属府(或直隶州、厅)的考试,试期多在四月。
主持学舍之人。《后汉书·侯霸传》: “师事九江太守房元,治《谷梁春秋》,为元都讲。”《魏书·祖莹传》: “时中书博士张天龙讲《尚书》,选为都讲。”主讲经书的人。《后汉书·杨震传》:“后有冠雀衔三鱣,飞
官名或官署名统称。汉朝、两晋及南北朝时期指刺史、侍御史及尚书左、右丞等有监察权的官员。《后汉书·左雄传》:“监司项背相望,与同疾疢,见非不举,闻恶不察。”宋朝诸路转运使司、提点刑狱司、提举常平司有监察
官名。周朝诸侯行大射礼时的执事小吏。《仪礼·大射》: “司马师命负侯者,执旌以负侯。”
蒙古官名。又译作“扯儿必”,意为宰相,成吉思汗建国初置,后专指“内八府宰相”,参见该条。
官名。即考功郎中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(670)复名考功郎中。官名。唐龙朔二年(公元662年)改考功郎中为司绩大夫。咸亨元年(公元670年)复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