商部右侍郎
见“商部左侍郎”。
见“商部左侍郎”。
官名。宋有此加官,散官无职事;而地位高于正职。见《宋史·职官九·检校官》。
官名。明初置为太子官属,以勋旧大臣领职。洪武二十二年(1389)置詹事院,遂罢。
太医阶官名。金朝二十五阶之第十三阶,秩从六品下。元朝十五阶之第七阶,秩从五品。官名,也是官阶名。金朝的太医官,自从四品始,以下分为(二)十五阶。从六品下,称保全郎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》。
杂任职名。唐置于太子仆寺,员额十一人。其职任参见“进马”。
宋朝宫观官名。徽宗政和七年(1117),令天下州军皆建玉清宫,无道观处则以僧寺改建。重和元年(1118),诸路各置提举,以漕臣充任,选通判为同提举。钦宗靖康元年(1126)罢。
官名。见“司闺”。
官署名。北洋政府设置,属司法部。以司长为主官,掌理下列事项:一、监狱的设置、废止和管理;二、监狱的监督;三、关于假释、缓刑和出狱人的保护;四、犯罪人异同识别事项。
见“湖广等处行中书省”。
见“议处”。
官名。金朝置。重臣死后,皇帝派出为死者祭奠的大臣。亦称敕祭使、敕葬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