合作事业管理局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原于实业部置合作司,管理合作事业,后又在经济部内成立全国合作事业管理局,民国二十九年(公元1940年)社会部成立后改隶社会部。以局长为主官,下设科长、科员,分理各项事务。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原于实业部置合作司,管理合作事业,后又在经济部内成立全国合作事业管理局,民国二十九年(公元1940年)社会部成立后改隶社会部。以局长为主官,下设科长、科员,分理各项事务。
官名。三国魏置,九品。见《通典·职官一八》。官名,三国魏置,九品,掌刑狱文献等。见《通典·职官十八》。
同“内城巡警总厅守卫所”,参见该条。
官名。清朝前锋营中随前锋统领办事之属官。康熙三年(1664)设。左、右翼各一人。由统领于本翼前锋参领内选拟引见充补。掌章奏文移。
官名。设于金太祖时,管理对外事务,由太祖叔阿离合懑充任。阿离合懑死,官废。官名。金置,为宗室功臣之一,其位略次于国相。金代官长称勃极烈,勃极烈是女真语的译音,意为“长官”、“管理众人”。见《金史·百官
官名。北魏、东魏置。掌管京城宫殿营建事务。一说为营构都将省称。李遵自尚书度支郎迁此。见《魏书·李顺传》、《李灵传》。
官名。见“御正上大夫、中大夫”。
①尚书省诸曹之一。南北朝临时设置,以尚书为长官。掌营建宗庙宫室、修作军国器械。有事即置,事讫即省,其职分隶度支、都官、左民、祠部等尚书。②尚书省郎曹之一。设郎(郎中、侍郎)为长官。西晋始置,掌土木工程
官名。南朝宋置,《宋书·符瑞志下》:“元嘉二十三年(446)七月庚辰,嘉禾生醴湖屯,屯主王世宗以闻。”唐朝属司农寺,每屯置屯主一员,属官有屯副、主簿、录事、府、史等,职劝率营农、督敛地课。杂任职名。唐
军府名。元朝设于世祖至元二十四年(1287),置司于辽阳行省内,掌哈剌鲁军人。后移屯囊阳,又称为阿儿鲁万户府。成宗大德二年(1298)后,置司于南阳北。文宗天历二年(1329),划归大都督府,列入卫军
官名。北宋太宗雍熙二年(985)置,分左、右二使,简称骐骥副使。初为骐骥院副长官,后多不领本职,仅为武臣迁转之阶,属西班诸司使。真宗咸平元年(998)定为同七品,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改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