司膳员外郎
官名。即膳部员外郎,唐高宗龙朔二年 (662) 改,咸亨元年 (670) 复,玄宗天宝十一载 (752) 改,肃宗至德二载 (757) 复名膳部员外郎。
官名。即膳部员外郎,唐高宗龙朔二年 (662) 改,咸亨元年 (670) 复,玄宗天宝十一载 (752) 改,肃宗至德二载 (757) 复名膳部员外郎。
官名,西汉末年王莽置,秩比二千石,为五谏官之一,掌谏司过失。见《汉书·王莽传》。参看“司中”条。
即太子太师、太傅、太保。
官署名。清朝内务府所属办事机构。乾隆五十一年(1786),分内火药库设。掌供备御用枪炮事务。置管理大臣,无定员。下属蓝翎总承、副总承各二人,鸟枪长五人。官署名。清置,属内务府。掌供备守储御用枪炮事务。
官名。金朝宣徽院置,正五品,位同知宣徽院事下。元世祖至元十五年(1278)复置二人,正四品,位签宣徽院事下。官名。金置,为宣徽院副长官,品位在使及同知宣徽院事之下而在判官之上。与使等共掌朝会、燕享、殿
官名。明代王府长史司所属有典宝所,置典宝正一人,秩正八品,掌王宝、符牌。其副职有典宝副一人,秩从八品,嘉靖四十四年(公元1616年)裁革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置,亦省称为左银青光禄。《寇遵考墓志》:“(明帝)武成二年(560),除前将军、左银青光禄,司寇府都上士。”(赵万里《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》图版三六三之二)为加官,无具体职掌,正七命。参
指置节度使之州、道。唐初,仅置于边地,玄宗开元(713—741)中凡八节度使:碛西、河西、陇右、朔方、河东、幽州、剑南、岭南; 其后更增加兼改名号,大者连州数十,小者犹兼三四,父死子继,世称藩镇。五代
即“北院梯里己”,太宗会同元年 (938)改称北院司徒。
官名。周朝置。射人之长官。主管公卿大夫朝觐宴享时的大射礼仪。《仪礼·燕礼》: “若射,则大射正为司射,如乡射之礼。”郑玄注:“大射正射人之长者也。”
官名。明洪武十五年 (1382) 于右春坊置。二人,从六品。与左司直郎及左、右清纪郎共掌太子东宫弹劾、纠举之事。不常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