司籍所
官署名。元世祖至元二十年(1283)由大都等路断没提领所改置,隶中书省刑部,掌孥收产没之籍。设提领、同提领各一员。
官署名。元至元二十年(公元1283年)改大都等路断没提领所为司籍所,掌理犯刑案者财产籍没事务。设提领、同提领各一人,属刑部。
官署名。元世祖至元二十年(1283)由大都等路断没提领所改置,隶中书省刑部,掌孥收产没之籍。设提领、同提领各一员。
官署名。元至元二十年(公元1283年)改大都等路断没提领所为司籍所,掌理犯刑案者财产籍没事务。设提领、同提领各一人,属刑部。
官名。西晋武帝置,东晋、南朝沿置。主管南越事务。设府置僚佐,治广州,多兼任广州刺史。南朝陈拟六品,比秩千石。官名。晋武帝置,居广州,主护南越。南朝宋齐沿置。
清代兵部内部机构。也称“汉本房”,掌缮写清、汉字题本及本部汉员的升补差委之事。设汉字堂主事满二人,汉军一人;缮本笔帖式十五人,堂书若干人。
黑绶,又称墨绶。本义为黑色的印带,因六百石至千石的官其印带为黑色,故黑绶又指代六百石至千石的官。西汉县长、诸侯王国之相皆黑绶。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》:“秩比六百石以上,皆铜印黑绶……绥和元年,长、相皆
官署名。宋代设此官署,起初专供军事警奏探报用,后来兼供朝廷和官吏所需用物资。初属御营司,后御营司废,改属枢密院。见《宋史·职官二·三省、枢密院激赏库》。
元代中书令下设右丞相、左丞相各一员,正一品,银印。统六官,率百司,中书令缺,则掌中书省事,助天子理万机。见《元史·百官一·中书令》。明初承元制,设中书省,置左、右相国。吴元年命百官礼仪俱尚左(以左为上
官名。汉置,分部掌追捕盗贼,伺察奸非。卫宏《汉官旧仪》说:“长安城方六十里中,皆属长安令,置左、右尉(即左、右部尉);城东城南置广部尉; 城西城北置明部尉;凡四尉。”
宋代无品小武官转官的资序。宋制,军队中的无品小武官称为效用。《宋会要》兵十九之四十一有关于北宋后期以后通用的效用转官的八资,称为“正额效用八资法”。一资,原称给公据,绍兴时改称守阙进勇副尉;二资,原称
官署名。宋置,属鸿胪寺。职掌与中太一宫提点所同,参见“中太一宫提点所”。
官名。清朝内阁之职官。乾隆四年(1739) 始设。时非额设,仅于大学士奉差在外或内廷行走时才临时另简大臣协理阁务。十三年定为满、汉各一人,秩从一品。由尚书、总督内特简补授,仍各带本职。职责为佐理大学士
宫官名。南朝宋太宗定后宫百官时置。职准尚书左、右丞,位比尚书,员二人,四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