司天台丞
官名。为司天台监的佐官,助理本台事务,其地位低于少监。详见“司天台”。
官名。为司天台监的佐官,助理本台事务,其地位低于少监。详见“司天台”。
其说有二:1、指夏禹、商汤、周文王。2、指夏禹、商汤、周武王。《汉书·扬雄传下》:“五帝垂典,三王传礼。”
官名。春秋时晋、楚等国置。掌驾国君戎车。众御官之长。《左传成公二年》: “彭名御戎”。《成公十八年》: “弁纠御戎,校正属焉,使训诸御知义。”驾御国君戎车之官。春秋时各国设置,《左传·成公十八年》记晋
官名。清至民国时期蒙古各旗置,每旗一人,辅助印务梅伦处理旗务,遇印务梅伦有事故时,由管旗参领或闲散札蓝代理之。
官署名。北宋神宗熙宁七年(1074)置,掌疏黄河自卫州(治今河南汲县)至海口一段。设都大提举及勾当公事官。
官署名。北洋政府始置,属外交部,依照民国元年(公元1913年)官制,其职掌为:一、国书、国际礼仪;二、接待外宾;三、核准本国官民收受外国勋章和驻在本国的各国外交官、领事官、侨民等叙勋事务。司的主官为司
官名。隋朝内史省长官,置二员,正三品,炀帝大业十二年(616)改名内书令。唐高祖武德元年(618)复名内史令,三年改中书令。官名。见“内史省”。
官署名。① 清末各省提学使司所属六科之一。光绪三十二年 (1906) 设。掌学务公所经费之收支报销,核检省会及各府、厅、州、县教育费用是否合度。凡各学校建造营缮之事,亦归考核经理。置科长一人、副长一人
监狱职员名。清末始置于京师习艺所,掌以语言教诫犯人,导化平民。北洋政府沿设于新监狱,承典狱长之命,负责对犯人进行思想道德方面的教育工作,并充任监狱的教务所所长,国民党政府监狱沿置。
爵位名。北齐置,与开国县侯同为从二品。
官名。隶御史台察院。唐太宗贞观(627—649)初,马周以布衣进用,令于监察御史里行,后遂常置,员额为监察御史之半,俸禄稍减,职事略同。北宋以授官卑而任监察御史者,任职二年即正除御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