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署名。清末置于各省,掌修理道路事项。
官名。汉代长安有东西二市,见《汉书·食货志》,京兆尹所属有一市,置令及丞,其职掌为主管长安的商业贸易。
官名,西汉置,属乐府,掌管乐人。《汉书·东方朔传》:“时有幸倡郭舍人……上令倡监榜舍人,舍人不胜痛。”
县的等级之一。唐制在中县与下县之间有中下县一级。不满三千户为下中县,离京城五百里内及缘边之地,户一千以上即为中下县。
官名。唐末、五代节度使不在本镇则置,代行节度使之职。宋初沿置,多不赴本任,用为三品武臣寄禄官。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,改为正四品。徽宗政和七年 (1117),改名承宣使。
官名。清朝内务府上驷院之属官。协掌服驾。额设二人,给六品衔。
北魏初建国时八部大夫的别称。《魏书·官氏志》:“其八部大夫于皇城四方四维面置一人,以拟八座,谓之八国常侍。”
官名。唐置,属采访使。员额二人,分判尚书六行事及州郡簿书。后改为观察判官。参见“判官”。
官名。清末度支部漕仓司主官。光绪三十二年 (1906) 设。三人,正五品,奏补。掌理本司事务。
见“武学掌仪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