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抄
文书制度。亦作“发钞”。清制,明发谕旨和经皇帝批阅应交在京衙门知道或办理的奏折,下内阁后由满票签处传知有关衙门抄回执行。此外,经皇帝批示过的题本由红本处交六科传抄。
文书制度。亦作“发钞”。清制,明发谕旨和经皇帝批阅应交在京衙门知道或办理的奏折,下内阁后由满票签处传知有关衙门抄回执行。此外,经皇帝批示过的题本由红本处交六科传抄。
官署名。明太祖洪武二十三年(1390)分置于户、刑二部,均为各部十二属部之一。分别掌管福建布政司户口、钱粮与刑名等事,并各带管直隶部分府州、在京衙门、卫所相关事宜。各设郎中一人,正五品,员外郎一人,从
官名。即鸿胪卿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(670)复名鸿胪卿。
海关工务部营造科洋员。见“工务部”。
官名。秦、汉有博士,名义上隶太常,备咨询顾问,参议朝政礼仪典章。西汉中期以后,分掌经学传授,称五经博士。魏、晋置国子博士、太学博士专掌经学传授,参议礼制,遂别置太常博士四员,为太常属官,掌引导乘舆,拟
① 外朝所拟诏书,与“内制”相对而言。唐玄宗开元二十六年(738) 置翰林学士后,翰林学士所撰,直接发自禁中者为内制。中书舍人或他官知制诰者所撰,为外制。外制所拟,为一般诏书,需经门下省,由符宝郎加盖
官名。南朝梁、陈置,隶太官令。流外三品蕴位。
①爵名。周朝官制士一级爵位的最高一等。《礼记·王制第五》: “诸侯之上大夫卿、下大夫、上士、中士、下士、凡五等。”“诸侯之下士,视上农夫,禄足以代其耕也。中士倍下士,上士倍中士。”②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
宋朝主管书写机宜文字简称。官名。宋代宣抚使司、宣抚处置使司、统制、发运使、总领所、转运使司、提点刑狱司、提举茶盐司、提举市舶使等所属,主管文书。
即“大理寺提点”。官名。辽南面官中置大理寺,以提点大理寺为长官。
官名。三国魏时乌丸酋长称号。《三国志·乌丸传》裴松之注引《魏略》:“右北平乌丸单于寇娄敦,辽西乌丸都督率众王护留叶,昔随袁尚奔辽西,闻(母丘)俭军至,率众五千余人降。”三国时辽西乌丸首领称号。《三国志