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弩啬夫
官名。战国秦置。射弩兵之官长,《睡虎地秦墓竹简 ·秦律杂抄》: “除士吏、发弩啬夫不如律,及发弩射不中,尉赀二甲。发弩啬夫射不中,赀二甲,免,啬夫任之。”
官名,秦置,掌统发弩士卒。《睡虎地·秦简·除吏律》:“除士吏、发弩啬夫不如律,及发弩射不中,尉资二甲。发弩啬夫射不中,资二甲,免,啬夫(士)任之。”
官名。战国秦置。射弩兵之官长,《睡虎地秦墓竹简 ·秦律杂抄》: “除士吏、发弩啬夫不如律,及发弩射不中,尉赀二甲。发弩啬夫射不中,赀二甲,免,啬夫任之。”
官名,秦置,掌统发弩士卒。《睡虎地·秦简·除吏律》:“除士吏、发弩啬夫不如律,及发弩射不中,尉资二甲。发弩啬夫射不中,资二甲,免,啬夫(士)任之。”
见“上都柴炭局”。
警官名。北洋政府时期设于地方警察厅,掌督察所属警员的执勤事务。
见“御仗五职”。
宋朝详议官简称。谏议官的别称。《汉书·艺文志》:“杂家者流,盖出于议官。”谏官议官都掌论议。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郎中令》:“大夫掌论议,有太中大夫、中大夫、谏大夫,皆无员,多至数十人。武帝元狩五年初
官名。两汉魏晋南北朝为太常副贰,员一人,掌管宗庙祭祀礼仪的具体事务,总管本府诸曹,参议礼制。两汉多用博士、议郎充任。西汉秩千石,东汉秩比千石,魏、晋、南朝宋七品,梁五班,陈八品、六百石。北魏增置少卿为
官名合称。即左右羽林、龙武、神武六军辟仗使,见“辟仗使”。
官名。东汉末曹操置。曹仁以别部司马行之,常督骑兵为前锋。官名,东汉末年曹操置,掌领兵征伐,位次低于将军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曹仁传》:“遂从太祖为别部司马,行厉锋校尉。”
官署名。宋初置,掌驾头服御伞扇等物。真宗大中祥符二年(1009),改为尚衣库。
宋朝宫观官名。仁宗至和二年(1055)建醴泉观,后置使名,为祠禄官。
武散官名。金始置,秩正九品上。元沿置,升秩为正八品。